周女士|狗没咬人,狗主人也要赔100多万!( 二 )


当然周女士本人本可以更换路线 , 或者更冷静面对 , 其本人也存在过错 。
一二审法院的判决依据结合了当时客观情况 , 对双方责任作出了厘清 。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 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通过这个案例 , 希望广大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对自身义务有充分的认识 , 并不是所饲养的动物咬人了才可能导致赔偿 , 管理责任是全方面的 , 损害一旦发生 , 后悔就来不及了 。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李紫艳律师
来源:绍兴中院、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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