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保维权到寻衅滋事,李思侠案撤诉前后( 二 )
2009年至2017年10月以前 , 双喜村被毁村道 , 雨天时的样子 。 受访者供图村民们说 , 石料厂也影响了当地的环境 。 村民彭朝顺说 , 石料车所过之处 , 扬尘漫天 , 他不敢再在院子里晒粮食和衣服 , 夏天吃饭也不敢再开门 , “晒完了就是一层石灰 , 孩子在院子里玩儿一会儿 , 进门也是一身石灰 。 ”2009年 , 双喜村委会与石料厂签订了一纸道路使用协议 , 协议规定 , 两石料厂自2009年每年交纳2.5万元道路使用费 , 而村委会需保证石料厂运输车辆畅通;石料厂交纳30万元保证金用于事后道路恢复;道路使用期暂定3年 , 其余事项到期后再议 。时任双喜村党支部书记彭朝清回忆 , 上述合同到期后 , 虽然没有签订新合同 , 石料厂大体还是遵照前述合同约定 , 每年交纳道路使用费 。 但在部分村民看来 , 石料厂说好只用3年 , 此后又未签新合同 , 此为石料厂不守信用 , 且石料厂导致扬尘污染、少数村民用水污染等问题 , 他们宁可不要道路使用费 , 也不愿再让石料厂使用村路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资料显示 , 仅在2009年至2013年间 , 双喜村就发生了3次村民拦路事件 。矛盾升级2017年 , 部分村民与石料厂的冲突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彼时 , 下石料厂在2015年已因阳安铁路复线建设停工 , 村民们将矛头一致对准了上石料厂 。彭朝顺、魏智波向新京报采访人员回忆 , 由于李思侠文化水平较高 , 且自2013年就曾在网上发帖举报过石料厂 , 于是2017年 , 他们相继给李思侠写了委托书 , 希望她代表村民呼吁“立即关闭石料厂” 。
2017年 , 魏智波等部分村民写给李思侠的委托书 。 新京报采访人员张胜坡摄李思侠解释说 , 她出于热爱环境并极力想保护环境的心情 , 决定带领村民与石料厂“抗争” 。 不久 , 她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了数篇举报石料厂违法开采、破坏村路、污染环境的网帖 。多位村民告诉采访人员 , 因村民持续举报石料厂损坏村道问题 , 2017年10月 , 邱兴银的石料厂在镇政府协调下将村道修缮 , 并做加宽加厚处理 。 但村道的修缮并未彻底解决问题 , 邱兴银认为 , 石料厂修好村道后有权利继续使用 , 但部分村民则表示 , 自石料厂开采以来 , 虽然一开始签订了道路使用协议 , 但近10年以来村民忍受烂路却是客观现实 。 至此 , 石料厂仅是将好路“还”给了村民 , 如继续使用则要另行商议 。魏智波回忆 , 新路修好路面未干之际 , 在张海成组建的一个微信群里 , 多位村民表示 , 要通过设置限宽墩阻止石料厂车辆通行 , 李思侠也支持此举 。11月3日 , 李思侠等人将设墩行动付诸实施 。 此次设墩行动最终以邱兴银报警 , 限宽墩当天被拆而告终 。事后 , 李思侠安排张海成和魏智波分别去公安局、镇政府咨询 , 才知道设置限宽墩需经过村委会开会同意 。 2018年1月 , 李思侠起草《双喜村委关于维护村道的决定》(下简称“决定”) , 并找时任村支书杨华新、村主任张先军分别签字 。2018年1月13日 , 众人再次在村道上设立两个限宽墩 。张先军认为 , 在带领村民护路这件事上“她(李思侠)没有私心” 。第二次设立限宽墩后 , 李思侠和部分村民对石料厂的举报并没有停止 。公开资料显示 , 2018年5月20日 ,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来到双喜村 , 对两家采石厂进行现场督查 , 5月21日 , 石泉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 , 研究解决双喜村石料厂环境投诉与村民信访问题和省督查组反馈的问题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会议纪要显示 , 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主持召开了此次会议 , 会议通报了省督查组反馈的情况 , 听取了李思侠等9位村民代表关于道路损坏、扬尘污染、居民饮水困难等有关问题的陈述 , 并逐项制定了解决方案 。对于村民普遍关心的村道问题 , 会议确定“双喜村委会负责加强对已硬化道路的管护 , 相关企业要履行道路保护责任 , 不得使用超载、超重等运输车辆在村道上行驶 。 ”此外 , 据了解 , 继下石料厂停工后 , 上石料厂也在2018年5月因林业用地批复到期而停工 。至此 , 李思侠和部分村民与石料厂的权益纠纷本应告一段落 。
8月20日 , 被毁村道已经修缮 , 图中村民站立处即为当时设立限宽墩处 。 新京报采访人员张胜坡摄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2018年9月17日 , 李思侠在小区门口 , 被带上警车 , 当天被宣布刑事拘留 。 此后 , 张海成 , 魏智波也相继被刑拘 。2019年2月12日 , 李思侠等人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检方认为 , 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权为幌子 , 采用网络发帖、信访举报、干扰村委会选举、设置限宽墩等方式 , 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 , 且三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 应当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城关镇副镇长田凯在笔录中表示 , 李思侠称自己受村民委托 , 要求政府关闭石料厂 , 政府对其进行了回复 , 但李思侠依然重复发帖 , 并在石场将道路修好后 , 组织村民修建限宽墩 。 在他看来 , 李思侠是在“采用软暴力手段要求政府及工作人员按照她的要求处理问题” 。8月25日 , 田凯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对于李思侠案 , 纪委、公安、检察院等机关已就事件来龙去脉做过充分调查 , 他本人已配合做过笔录 , “我说的都是事实 , 如果有失实地方 , 组织会追究我的责任 。 ”2019年6月13日 , 石泉县法院一审认定 , 李思侠等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 , 不属于恶势力犯罪 , 但寻衅滋事罪名成立 , 对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的有期徒刑 。今年6月9日 , 李思侠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 6月16日 , 安康市中院向李思侠下达了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已经两个多月了 , 李思侠说 , 她还没有找回以前的生活状态 。现在 , 她每天要喝三顿祛湿气的汤药 , 服用补充维生素D的胶囊 , 脊椎的第五节骨头用手能摸到一块凸起 , 坐得时间长了 , 会感到一阵阵的刺痛 , 像针扎一样 , 医生说这是骨质增生 。 视力也大不如前了 , “我以前的视力是1.3以上 , 现在看手机上的字都要调得好大” , 医生给她配了两百多度的眼镜 , 但她不愿戴 , 期盼能自然矫正过来 。她说 , 这些都是看守所生活给她的身体留下的创伤 。 她在看守所里待了638天 。刚取保候审 , 走出看守所时 , 她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回村里看看 。 回到双喜村已是深夜 , 88岁的母亲一直在等她回来 。第二天一早 , 她来到村口 , 沿着已经修缮一新的村道步行到了母亲家 。 这是她在看守所时的愿望 , “当时我就想 , 要是把我放出去 , 我一定要从沟口走回家 , 感受一下路修好的便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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