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明知对方喝酒还将车交由他人驾驶,三门峡这位车主倒霉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颜钊 通讯员 王鹏
8月25日 , 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2020年第八次“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 。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 , 此次公布了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23日共227名酒后、醉驾驾驶人员名单 。 其中醉酒驾驶人员为23人 , 最高酒精含量为249mg/100ml 。
同时 , 该支队还对三门峡市多次交通违法的大小车辆名单予以公布 。 在通报的100辆小型汽车多次交通违法中 , 豫MY7551违法361次位居“榜首” , 该车为三门峡市鸿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除此外 , 渑池县规划监察大队的豫M80831交通违法105次 , 灵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豫MG0836交通违法67次 。
【交通|明知对方喝酒还将车交由他人驾驶 , 三门峡这位车主倒霉了……】通报的50辆大型汽车多次交通违法中 , 豫M65213违法次数达到131次位居“榜首” 。
此次曝光会上 , 通报了三门峡市8月份逾期未换证、未审验重点驾驶人、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以及全市近期7起醉酒驾驶和营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 。
在典型事故案例中 , 有一例因车主明知对方喝酒 , 还将车借给别人 , 后来发生交通事故 , 车主也因此涉嫌危险驾驶罪 , 目前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
2020年8月4日22时55分 , 张某驾驶豫MA7F*5号小型轿车沿义马市新义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东风路与新义街交叉口处向北转弯时 , 与沿东风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任某驾驶车上载有王某霞的豫MEL8*5号小型客车相撞 , 造成张某、耿某朋等人受伤 , 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 经检验: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7.4mg/100ml ,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 耿某朋在明知张某饮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由张某驾驶 , 耿某朋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 。
犯罪嫌疑人张某、耿某朋涉嫌危险驾驶一案 , 于2020年8月10日立为一般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 2020年8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耿某朋被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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