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给女友|男子借给女友24万后女方消失 将其告上法院 女方:这是赠与不是借

【男子借给女友|男子借给女友24万后女方消失 将其告上法院 女方:这是赠与不是借】
男子借给女友|男子借给女友24万后女方消失 将其告上法院 女方:这是赠与不是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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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 , 这句话放在男人身上同样适用 。
鲁某因工作中的一次偶然机会 , 结识了90后女子周某 ,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鲁某 , 两个月时间不到 , 先后转账借给周某现金高达24万元 。 后来 , 周某不仅没有还钱 , 还玩起了失踪……
近日 , 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一审判决的这起借款纠纷案 , 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并依法作出了判决 。
单身男导游的“桃花运”
鲁某系成都某知名旅行社资深导游 , 在业内小有名气 , 但过了30岁的他还没有女朋友 。 2016年3月 , 鲁某带团入驻某酒店时 , 被该酒店一名年轻漂亮的前台深深吸引 。 经过多方打听 , 鲁某得知这名姓周的90后美女前台来自泸州 , 目前处于单身状态 。 从那以后 , 鲁某总是有意无意地安排旅行团入驻周某所在酒店 , 借机与周某多接触 。 “功夫不负有心人” , 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 此后 , 鲁某更是利用职务之便 , 多安排了一些旅行团入驻周某所在酒店 , 两人的关系也逐渐升温 。

交往了一段时间后 , 鲁某才得知周某除了自己外 , 还同时与另一名男子李某交往 , 这让鲁某心生醋意 。 然而周某却告知鲁某 , 经过比对 , 她觉得鲁某更值得托付终身 , 希望鲁某多给自己一点时间 , 待自己与李某彻底分手后就和鲁某结婚 。
两月借给女友24万元
2016年5月中旬的一天 , 鲁某下班后来找周某 , 发现女朋友情绪低落 , 一番询问才得知 , 周某的舅舅出了车祸 , 躺在医院需要一大笔手术费 , 遂向鲁某借钱 。
之后周某多次以舅舅为名义向鲁某借钱 , 5月21日至7月15日 , 鲁某先后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 向周某累计转账金额达到24万余元 。
为了帮助女朋友渡过难关 , 鲁某甚至将旅行团客户预交的订金都借给了周某 。 女朋友借钱频率越来越高 , 金额越来越大 , 鲁某开始担忧了 。 就在此时 , 旅行社负责人找到鲁某询问订金什么时候能入账 。 鲁某便找周某说还钱的事 。 之后 , 二人通过短信协商还款时间和每月还款金额 , 鲁某表示同意周某提出的2017年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 , 但提出前两个月每月应还3500元 , 第三个月开始每个月还7000元 。

然而 , 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的第一个月 , 周某就没有按约定还款 。 电话关机、短信不回……鲁某跑到周某工作的酒店打听 , 被告知周某已经辞职不知去向 。 鲁某从恋爱时的“幸福天堂”瞬间跌入了痛苦的“地狱” 。
昔日情侣对簿公堂
2019年12月 , 鲁某将周某起诉至龙泉驿区法院 , 请求法院判令周某偿还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 , 同时判令周某支付自己为主张债权支出的悬赏费、误工费、差旅费及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等 。
庭审中 , 周某辩称 , 原、被告之间资金往来大部分系二人恋爱期间和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 而非借贷 , 被告微信发送的借条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 转账记录也没有达到24万元的金额 , 原告基于赠与部分的撤销权已经过一年的除斥期间 。 周某表示 , 除自己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向鲁某借取的10万元左右以外 , 周某主张的剩余款项的支付并非借贷关系 , 而系双方基于恋爱期间和基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

法院审理认为 , 在原、被告聊天记录中 , 被告对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借贷金额已多次予以了认可 。 原告向被告转款 , 以及将信用卡交给被告套现使用 , 所涉金额与24万元基本一致 。 今年4月初 , 龙泉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鲁某借款本金24万元 , 并以此为基数 , 按年利率6%支付鲁某自2016年8月9日起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同时判决周某支付鲁某案件受理费 , 以及之前因鲁某寻找周某产生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共计5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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