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在改革创新中激发资本市场活力( 二 )


创业板改革总结了2005年以来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历次改革经验以及境外成熟市场做法,充分借鉴科创板先行先试经验,建立了以专业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机制,并结合存量改革特点,构建了差异化的新股发行定价体系 。与科创板增量改革相比,创业板新股发行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一是保留直接定价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二是适当提高网下向网上的回拨比例,保障网上投资者的获配数量;三是提高向公募、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的优先配售比例,重视中长线资金的报价参考;四是缩小保荐机构强制跟投范围 。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统筹考虑了增量与存量改革,与科创板纯增量改革形成各有侧重的差异化格局,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板块特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存量板块全面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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