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下V|在审企业20家,证监会国际部公开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文/梧桐兄弟
8月21日 ,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接收了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科技”)提交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各类股票及股票派生的形式)审批》材料 , 让市场再次关注到国际部审核境外上市事项 。
截至2020年8月14日 , 共有20家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正在证监会国际部审核 , 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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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 自2020年7月27日以来 , 证监会国际部首次披露了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 证监会审核信息公开再进一步 。 截至目前 , 国际部已披露5家企业反馈意见 , 包括:
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 , 国际部共对2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 , 具体如下:
一、泸州银行
(一)根据申请材料 , 你公司2017年以来受到监管部门多次行政处罚 , 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19年以来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 , 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 , 若存在风险 , 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二、首创置业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股东中国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亿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取得你公司股份的详细情况 , 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以外币认购 , 认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等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二)请补充说明“全流通”后 , 是否存在可能使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安排 。 并请你公司及申请H股“全流通”股东作出承诺 , 在后续股份转换及减持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7日 , 国际部共对2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 , 具体如下:
一、中国建材
(一)请补充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你公司本次境外发行H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需经律师鉴证) 。
(二)根据申请文件 , 本次发行拟分次进行 。 请你公司就在境外分次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涉及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等)作出承诺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三)根据申请文件 , 你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2012 年就你公司部分股份签署转让协议 , 但至今仍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 请详细说明相关情况 , 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等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二、甘肃银行
(一)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有关要求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
(二)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发行是否已履行其他必要的外部批准程序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
(三)根据媒体报道 ,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相关股东风险处置情况 , 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
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 , 国际部共对1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 , 具体如下:
一、长江电力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拟发行的GDR 与基础A 股股票的转换率 。
(二)请结合你公司本次GDR 发行定价、潜在GDR 投资者结构、目前获得的投资者反馈、A 股市场估值及流动性等因素 , 对GDR 在限制兑回期届满后转换为A 股对其交易及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 , 并提出相应的应对预案 。 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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