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李箱绊倒死亡家属起诉箱主人

去年 3 月 8 日 , 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二楼进站口 , 67 岁的王女士被 63 岁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后受伤 , 15 天后在医院去世 。王女士的家属认为:刘女士存在重大过错 , 将其诉至丰台法院 , 索赔 62 万多元 。18 日的庭审中 , 刘女士一方认为:当时王女士因为在进站口逆行才导致被绊倒 , 刘女士正常排队 , 没有任何过错 。被行李箱绊倒死亡家属起诉箱主人
事发录像截图18 日上午的庭审 , 死者王女士的儿子和刘女士的丈夫以原、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分别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 , 2019 年 3 月 8 日 12 点半左右 , 王女士到北京西站准备乘坐 K267 次列车回石家庄老家 。 在北广场二楼进站口进站时 , 王女士被刘女士的箱子绊倒 。 上车后 , 王女士即感到严重头痛、头晕等严重不适 。 16 点 36 分 , 王女士下车时已意识不清 , 被乘警和乘务员用轮椅推下火车 。16 点 50 分左右 , 前来接站的王女士的侄女随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 王女士被送至石家庄第一医院 , 被诊断为脑出血 。 由于情况复杂 , 当日 19 点 18 分左右 , 王女士被转院至河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13 天 , 后转至河北友爱医院住院两天后去世 。原告认为 , 对于王女士的跌倒 , 被告存在重大过错 , 应当承担至少 60% 的责任 。 原告向被告刘女士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共计 62 万多元 。被行李箱绊倒死亡家属起诉箱主人
事发录像截图" 王女士绊到刘女士的行李箱摔倒受伤是事实 , 但被告没有过错 , 更谈不上重大过错 。 " 被告刘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称 , 事发时 , 现场有三位行为人 , 即王女士、她的儿子和刘女士 。 当时王女士的儿子送母亲坐火车 , 但在进站口离开时 , 没有妥善照顾母亲 , 王女士逆行着急找儿子 , 绊到刘女士的行李箱 , " 刘女士在王女士摔倒的整个过程中 , 正常排队 , 没有任何过错 , 不承担侵权责任 。 "另外 , 被告还认为 , 事故发生后 , 王女士未及时就医 , 其儿子让母亲独自一人乘火车 , 在摔倒后五个小时才由他人送去医院 , 延误了救治时机 , 让伤情加重 。 " 王女士就医 13 天后 , 从医疗条件较好的河北医大二院出院 , 送入河北友爱医院 。 两天后 , 医生反复劝说治疗的必要性 , 但家属要求撤掉呼吸机和吸氧鼻导管 , 导致王女士死于呼吸衰竭 。 刘女士对此不知情 , 没过错 。 "原告对此说法表示强烈反对 , 认为王女士的呼吸衰竭 , 原因不是 " 拔管 " , 而是脑硬膜下出血 。 " 拔管 " 是医生的建议 , 而非家属不愿治疗 。在举证质证环节 , 当庭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 录像显示 , 在进站口的王女士转身走时 , 绊到在她身后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摔倒 。3g.163.com/news/article_cambrian/FKD057Q50511LL8Q.html对于事发的这十几秒的过程 , 原被告对每个细节都进行了各自的解读 。 被告还带了涉案的行李箱 。 除了分析监控录像 , 原被告双方还当庭用行李箱还原了事发的经过 。在火车站进站口 , 乘客在做排队、逆行、转身等动作时 , 彼此之间该尽到何种程度的注意、避让义务 , 乘客的行李箱该如何携带 , 送站人员该负有何种保护义务等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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