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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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办案,未检检察官给辖区小学上法治课,给学生们发放普法资料
日前,湖北省检察机关“创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先进部(局)室、当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获评先进部(局)室 。采访人员采访该部门,对接的检察官问道:“电视剧《隐秘的角落》看过吗?我们未检人、未检工作就是照亮隐秘角落的一束光……”
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
治其标也溯其本
在未检工作中,遇到因家庭情感缺失而误入歧途的孩子不在少数 。2019年,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涉罪未成年人小柔和小静是同学 。小柔早年丧母,父亲重组家庭,终日忙于生意 。小静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常驻外地工作 。缺少陪伴的两人结交了不良朋友,沾染了毒品,还走上了走私毒品的歧途 。案件办理期间,小柔曾向检察官提起过一段往事 。她说,她在学校里和同学一起犯了错,老师只处罚其他同学,有同学不服气质问老师 。老师说,你们和她比什么,她是一个没妈的孩子 。这件事对她触动极大,从此她变得愈发叛逆 。而父亲对这一转折全不知情 。
了解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她们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她们努力学习,并安排她们到“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进行公益劳动,接受帮教 。针对两个家庭在日常教育和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亲职教育工作 。收到判决后,又逐一通知侦查、审判机关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如今,小静考上了大学,小柔也在办理留学手续中 。
“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始终注重多管齐下,不仅治其标,也要溯其本,对于那些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父母会增强亲职教育工作,促使其履职 。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不仅予以从严刑事打击,还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撤销被告人的监护权,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检察部主任黄静表示 。
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既斩暴徒又降“妖魔”
现实生活里暗流涌动,网络世界也同样波谲云诡 。未检的正义之剑既斩肆意妄为的暴徒,也降伏隐匿网络的“妖魔” 。
小羽今年12岁,是个美丽的女孩 。本来无忧无虑的她,因网络交友陷入了一场噩梦 。2016年,小羽在Q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张岩”(骆某)的大哥哥 。“张岩”通过威胁恐吓方式,迫使小羽自拍裸照传送给其观看,随后又利用裸照要挟、逼迫小羽出来开房 。“怎么办?如果不答应,他会不会真的把裸照在网络上传播……”就在小羽焦灼无助的时候,学校组织观看了未检检察官制作的一堂网络安全与防范性侵害法治教育课 。这堂课,给小羽灰暗的世界带来一束光 。她鼓起勇气,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家长并报了警 。很快,“张岩”被抓获 。该案起诉后,因无先例可循,一审法院认定“张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江汉区检察院提出抗诉,案子转到了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经过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张岩”这种通过网络实施的非直接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了支持抗诉的决定,围绕着猥亵犯罪的危害本质和侵害法益力证抗诉观点 。最后,审判机关采纳了武汉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认定“张岩”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改判有期徒刑二年 。
该案获评湖北省未检十佳精品案件,并被最高检作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同时入选最高检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
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给困境中的他们带去希望
疫情期间,武汉市新洲区发生一起恶性暴力案件,被害人的儿子小强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新洲区检察院向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汇报后,第八检察部立即联系了武汉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人员,请他们依法介入案件,及时为小强进行心理帮扶与矫治,并与社区、民政、教育部门及时沟通,采取多样化的救助手段 。“我们就是希望给小强多一点、再多一点温暖 。”检察官们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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