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被周杰伦本人告了!网友:一直以为是他开的店

很多周杰伦的粉丝都知道厦门有这么一家网红餐厅——J大侠中华料理 。 “周杰伦的创意料理餐厅 , 窗外尽览广阔海景 。 ”
这里将有关音乐人周杰伦的元素全都融入菜品、装潢等 , 曾吸引不少周杰伦粉丝前来打卡 , 认为“这是周杰伦的店” 。
热点|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被周杰伦本人告了!网友:一直以为是他开的店
文章图片

然而就在近日 , 这家网红餐厅却被周杰伦告上了法庭 , 起诉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 。
没错!是周杰伦本人告的!
昨日上午 , 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杰伦起诉厦门某餐饮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 。 围绕加盟店是否属于授权范围 ,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
事由:餐饮店使用周杰伦肖像庭上 , 周杰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诉称:该餐饮公司在未取得周杰伦合法授权的情况下 , 在其经营场所的装潢陈设、营销宣传以及产品包装上公开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姓名 。 包括:
1、在餐厅的电子屏幕、墙面电视使用原告肖像;
2、餐厅的菜单封面、扉页使用原告肖像;
3、餐厅装修设计以及玻璃上大量使用原告的肖像 , 发光波点肖像墙使用原告肖像;
4、在大众点评、口碑、携程网等平台 , 声称该餐厅系原告开办 , 并以原告姓名、肖像为噱头 , 误导消费者;
5、在餐厅门口使用原告全身人形立牌等 。
周杰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指出 , 周杰伦作为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 , 其肖像、姓名具有显著的经济利益和精神利益 , 厦门某餐饮公司未经其同意 , 以营利为目的 , 肆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 , 要求停止侵害其肖像、姓名的行为 , 赔礼道歉 , 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
争议:加盟店是否属授权范围?厦门某餐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庭上展示了周杰伦的经纪公司于2015年8月出具的《授权证明书》 , 《授权证明书》明确了“某某中华料理”北京某公司已获经纪公司的授权 。 2017年3月 , 厦门某餐饮公司与北京某公司签订协议 , 作为其加盟商在厦门经营“某某中华料理”餐厅 , 店内使用了周杰伦的相关元素 。 直到去年1月14日 , 厦门某餐饮公司才收到周杰伦的委托代理人发来的律师函 。
厦门某餐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认为 , 在收到停止使用周杰伦肖像、姓名通知之前 , 该餐饮公司并不构成侵权 。 而在被告知取消授权后 , 该餐饮公司已经撤除餐厅内原告肖像、姓名等内容 , 不存在侵权的情形 。
然而 , 周杰伦的委托代理人则认为 , 北京某餐饮公司和厦门某餐饮公司是两个主体 , 其授权是给北京某餐饮公司的 , 并非厦门某餐饮公司 。 此外 , 厦门某餐饮公司的餐厅在大众点评、携程等平台的页面上仍有周杰伦的肖像及“周杰伦的创意料理餐厅”等字眼 , 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 。
对于这个案件 , 有网友都表示被惊到了 , 也有的直呼尴尬:
热点|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被周杰伦本人告了!网友:一直以为是他开的店
文章图片

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热点|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被周杰伦本人告了!网友:一直以为是他开的店】
延伸阅读:杨幂起诉西安一茶饮店侵犯肖像权 法院判决赔偿13020元无独有偶 , 2018年5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幂吻茶饮品店(简称幂吻茶饮店)与河北省秦皇岛市速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速腾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 , 加盟了该公司的“幂吻茶”饮品项目 , 在该公司的授意下 , 幂吻茶饮店使用了知名演员杨幂的肖像、姓名的图片、照片等作为广告 , 为其自身及其“幂吻茶”品牌产品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 杨幂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 杨幂认为 , 作为公众人物 , 个人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 幂吻茶饮店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肖像权 , 故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幂吻茶饮店:立即停止所有侵害杨幂肖像权的行为;向杨幂道歉声明;支付侵权物质损害赔偿金50万元、精神损害抚恤金5万元;公证费3020元 。 幂吻茶饮店辩称 , 其使用杨幂的肖像来自速腾公司 , 该公司表示邀请杨幂为代言人;收到传票当日把店里的图片已撤 , 并向杨幂书面道歉 , 希望协商解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