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莫某强等人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中国小康网讯 采访人员方怡晖 8月14日,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莫某强等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这是一宗村委成员利用职务之便,合谋串通投标,非法承揽村内工程项目的黑恶性质犯罪案件 。经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
肇庆市|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莫某强等人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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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犯罪判决现场
据了解,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莫某强、苏某坤、吴某华、郭某诒、周某等5名村委人员与被告人邓某娣合谋串通投标,通过走过场的方式串通投标,使邓某娣承揽鼎湖区永安镇大社村委会14项工程,工程总额达451万元,被告人莫某强等5人收受回扣合计28万余元 。被告人莫某强纠集上述被告人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莫某强等5人身为村委会干部,在村工程招标过程中多次与被告人邓某娣相互串通,损害集体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构成串通投标罪,经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遂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收官之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减、声势不退 。
【肇庆市|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莫某强等人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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