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个人网上平台求助须“实名认证”,单次求助金额限定50万元( 二 )


举报后24小时内启动核实自律公约升级版还要求平台增加接受投诉举报渠道 , 提高响应速度 , 及时采取有效应对举措 。
【推荐|个人网上平台求助须“实名认证”,单次求助金额限定50万元】多种举报方式包括在个人大病求助信息页面提供“在线举报”功能 , 开通举报邮箱及电话 , 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 , 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
公约提出 , 平台接到有效举报后 , 应在24小时内与相关方沟通核实情况 , 并适时冻结相关项目的筹款通道并公示 。
如经查实求助人、发起人发布的信息虚假或所筹款项未用于治疗等情况 , 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行为 , 平台应当开通退款通道 , 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剩余款项原路退还近年来 , 还曾发生多起个人求助筹款完成后 , 所筹款项仍有剩余的事例 。
针对这种情况 , 此次自律公约升级版提出 , 对仍有剩余的要按原路退还赠与人 , 并在发起求助时即以协议进行约定 。 发起人、求助人如果拟将剩余款项捐赠相关慈善组织等用途的 , 应当通过公示的形式征求赠与人意见 。
不得与“慈善活动”相混淆针对慈善活动与个人大病求助容易混淆问题 , 自律公约升级版要求平台在宣传推广中不得使用“民政指定、认定、认可及民政部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描述;增加了平台对求助人的教育义务 , 要求平台应当教育潜在求助人慎重使用平台筹款 , 尊重伦理道德 , 按照实际困难进行求助 , 不滥用和伤害公众爱心 。
“七条底线”:对外活动不得用“志愿者”等称谓自律公约升级版还要求平台加强对内管理 , 约束员工和合作伙伴 , 针对建立“底线规则”提出七条具体要求 。
1、不得为有初步证据证明提交虚假材料的发起人筹款 , 不得诱导、误导发起人发布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或诱导、误导发起人故意隐瞒家庭经济情况 。
2、不得对发起人违背公序良俗的个人求助事项筹款 。
3、平台工作人员协助发起人发布个人大病求助信息时 , 应当与求助人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对确有实际困难、有医疗费用缺口的方可发起筹款 。
4、不得弄虚作假 , 不得伪造、私自使用公司印鉴;不得伪造公司、用户、合作方及其他第三方的文件资料或签字 。
5、不得以权谋私 。 包括不得非法占用公司资源或泄露用户信息;不得接受回扣、索要佣金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好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其他条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
6、不得对用户做出污言秽语、人身攻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7、不得在对外活动中使用“志愿者”等称谓 。
同时规定了各个平台应约束员工的相关规定 , 包括:不得通过购买其他平台“竞价关键字”等方式 , 恶意导流;不得使用“恶意点击” , 即通过点击自己对手的竞价广告来达到提高对手的广告成本或者提早消费完对手的广告预算 , 提升自身竞价广告在相应搜索引擎上排名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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