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辱骂被烧李伯的香港夫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李伯:判决不公道

去年11月11日 , 香港市民李伯在香港马鞍山被暴徒淋易燃液体后点火 , 在场一对夫妇被指旁观喧哗 , 在天桥上追着李伯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 , 被控扰乱秩序罪 。 近日 , 香港立法会议员葛珮帆透露 , 东区裁判法院裁定该对夫妇罪名不成立 , 当庭释放 。 其表示 , 就此裁决结果与李伯通话 , 李伯表示听到判决后感到不开心 , 觉得不公道 。 葛珮帆也认为 , 上述判决没有彰显公义 , 希望律政司考虑上诉 。
据香港警方消息 , 2019年11月11日约12时55分 , 警方接报案 , 一名57岁男子严重受伤 。 香港警方采访人员会现场播放的视频显示 , 上述男子在行人天桥上与多名暴徒对质 , 遭围堵、粗口谩骂 。 期间 , 一名黑衣暴徒突然向其身上淋泼易燃液体并点火 , 导致其身上起火 , 周边众人惊叫散开 。 警方将案件列为“企图谋杀” 。 此事一度引发市民高度关注以及对暴徒的强烈谴责 。
围观辱骂被烧李伯的香港夫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李伯:判决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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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 , 香港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在社交媒体表示 , 李伯遭人点火焚身时 , 在场一对夫妇被指旁观喧哗 , 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桥上追着李伯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 , 破坏社会安宁 , 被控扰乱秩序罪 。
8月17日 , 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维裁定二人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名不成立 , 当庭释放 。
葛珮帆表示 , 其就此裁决与李伯通话 , 李伯表示听到判决后感到不开心 , 觉得不公道 , 称当日被人追骂 , 实在不明白这次判决的理据何在 , 很无奈 。
葛珮帆谈及该案时表示 , 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38条 , 凡是“协助、教唆及煽惑他人犯罪 , 其惩处应与主犯一样” , 尽管夫妇二人并非点火者 , 但他们均有将该场争执升温 。 但裁判官表示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伤害对方的意图 , 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 她认为 , 上述判决没有彰显公义 , 希望律政司考虑上诉 。
据其透露 , 李伯原本在上月中接受第五及第六次的植皮手术 , 但疫情严峻 , 入院后医生表示需要延后手术 。 他目前双臂与手均感到如被螫咬般疼痛 , 需不断服用止痛药 , 当拉扯到骹位皮肤便会被撕裂流血 , 身体状况仍然欠佳 。 李伯每两至三个星期便会见医生去调校紧身衣及做物理治疗 , 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 可尽快做手术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林子沛
编辑:张亚莉,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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