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并暴力逼债 陕西一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正义网榆林8月18日电(采访人员倪建军 通讯员尤雄 王成峰)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马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榆阳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和非法拘禁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另外两名被告人魏某某和连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和2年1个月 。被告人马某某违法所得2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马某某、魏某某、连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马某某为首,纠集重要成员魏某某、连某等人,在榆林市榆阳区等地高利放贷 。为了强行索要高利放贷的本金和利息,该团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马某某、魏某某等人为索要债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辱骂、持刀威胁等方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涉及被害人7人 。
【开设赌场并暴力逼债 陕西一涉恶案件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某开设赌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魏某某、连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依据有关规定,被告人马某某、魏某某、连某属于恶势力犯罪,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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