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贺兰县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公告|贺兰县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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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贺兰县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优秀教师4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20名,初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办幼儿园、初中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原则:
按照《贺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贺党办〔2019〕112号),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选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教学业务能力强,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选调教师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3.初中教师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同任教学科一致;幼儿园教师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市级骨干教师、地市级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及以上资格证;
6.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同时符合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岗位和名额:
1.幼儿园教师20名。
2.初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1名、地理1名、历史1名、政治2名。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 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贺兰县创业路5号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705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将报名资料送至报名地点,《贺兰县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从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贺兰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0951-8066193。
要求:
报名考生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如实填报身体状况。
【 公告|贺兰县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由本人填写的贺兰县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初中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测试证、近5年年度考核表、近5年获奖证书、近5年受表彰文件、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
要求:报名者须如实提供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通知考试、面试、考察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以上,增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水平,满分100分。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与选岗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1:3比例的,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当日通过抽签确定试讲课题,独立准备30分钟后,初中教师采用模拟课堂和答辩的形式,幼儿园教师采用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试讲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答辩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才艺展示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音乐、舞蹈、简笔画、朗诵等技能。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选调面试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为人品行,有无违纪违法等方面,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选调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岗位人选,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笔试、面试、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拟选调人员,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贺兰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提请编委会议研究。正式通知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四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手续者,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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