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桂阳:巡回法庭进乡镇 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宣判|桂阳:巡回法庭进乡镇 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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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8月11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桂阳县舂陵江镇政府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的案件并当庭宣判。百余名村组干部及当地群众到庭旁听,“零距离”开展普法教育,生动直观地向村民宣传毒品的危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桂阳县内先后6次贩卖毒品给邱某,非法获利137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我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理,让我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本着司法人文关怀理念,法庭安排陈某与其亲属见面。看到法庭上的儿子,陈某年迈的老母亲痛心疾首地说道:“当初劝你不要吸毒贩毒就不听,现在遭受牢狱之灾,剩下我们孤老,你叫我和三个孩子怎么生活...”听了老母亲的一席话,陈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叮嘱三个孩子要听奶奶的话,好好上学,远离毒品。
“以前只是从电视、报纸上看到有关毒品危害的宣传,今天旁听了案件审理,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毒品危害可能就潜藏在身边,要时刻警惕,防毒拒毒。”一名旁听庭审的村民表示。
该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刘小武表示:“此次巡回法庭进乡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禁毒意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今后,法院将多开展巡回法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活动结束后,村民们纷纷表示,法院通过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法律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庭审现场,刑事庭干警还向旁听庭审的群众发放《禁毒法》等宣传资料。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全民禁毒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持依法严惩涉毒犯罪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审结涉毒犯罪案件47件66人,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等监禁刑。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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