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200万!当庭认罪!


8月14日上午 ,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受贿超200万!当庭认罪!】该案由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担任审判长 ,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出庭支持公诉 , 被告人陈新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

■受贿超200万!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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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 , 被告人陈新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共计折合人民币201.99万元
;违反相关规定 , 接受他人请托 ,
滥用职权 ,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情节特别严重
, 应当以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追究其刑事责任 。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 , 是各界普遍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 , 汉江中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 , 庭审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 , 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 , 明确庭审争议焦点和举证、质证方式等程序事项 。


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 , 法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 , 在审判长主持下 , 公诉机关出示了定罪量刑相关证据 , 发表了公诉意见 。 审判长对案件审理全程把控 , 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 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
被告人陈新林进行了最后陈述 ,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罪认罚
。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 , 社会影响重大 , 该案将择期宣判 。


庭审期间 , 省纪委监委、汉江中院、汉江检察院分院等相关工作人员及被告人陈新林家属近70人旁听了庭审 。

来源: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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