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少年杀人案民事赔偿128万 “隐秘的角落”如何照亮?( 二 )

  琪琪被害案原告律师 田参军:法院这个判决做的还是比较到位的 , 精神责任赔偿在普通的民事侵权当中 。 金额一般情况下不高 , 通常的话不超过十万块钱 , 但是这个案件法官考虑比较全(赔了四十万) , 一个考虑到蔡某某的侵权的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 。 再一个我认为 , 因为蔡某某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 这样的话就是对琪琪的父母造成的心理伤害更大 。

  琪琪母亲 贺美玲:就是说你判我几百万 , 我孩子也回不来了 , 不是说钱就能买回一条人命 。 钱是人挣的 , 我花这个钱心里也不舒服 。 因为你给我多少钱我孩子都回不来了 。

  虽然目前民事诉讼的判决已经下来 , 但琪琪父母主张的刑事追责却难以推进 。 我国《刑法》规定 , 未成年人满16周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 。 尽管故意杀人等八类刑事犯罪 , 追责年龄放宽到14周岁 , 但作案时仅差两个月满14周岁的蔡某某 , 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群 。 在案发四天后 , 蔡某某由公安机关裁定 , 对其收容教养三年 , 当时 , 警方称这已经是法律框架内 , 对未成年的蔡某某做出的最严厉处罚 。

  琪琪被害案原告律师 田参军:仅仅经济赔偿 , 或者经济的救助 , 不足以弥补受害方的这种心理的伤害 。 没有从责任划分上进行平衡 , 恐怕还是不够的 。 未成年的保护的话 , 主要是要做到均衡保护 , 不能单纯保护加害方 , 就是这些干了违法犯罪一方的未成年人的权利 , 也得均衡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权利 。

  一方面 , 施害者是未成年人 , 现行法律下蔡某某能免于刑责;但另一方面 , 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 , 琪琪的家庭也需要被保护 。 据琪琪母亲贺美玲表示 , 案发后 , 蔡某某父母就搬离了该小区 。 案发至今 , 蔡家也从未出面道歉 。 在此次诉讼中 , 既没有出庭应诉 , 也没有委托代理律师 。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 , 导致低龄未成年人从事严重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需承担侵权责任 。 沙河口区法院的判决中也提到 , 蔡某某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 应当悉心教导蔡某某 , 但他们对蔡某某疏于引导和教育 , 以致其故意实施杀人行为 , 未尽到监护责任 。 目前 , 琪琪家人还在准备材料 , 希望继续追究蔡某某父母的刑事责任 。

  白岩松

  上周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对收容教养制度进行改进完善 , 不再使用收容教养这一概念 , 将有关措施纳入到专门教育 , 而对大连那位杀人少年的三年收容教养 , 已经是最严的顶格处理 , 面对这不能更改的结局 , 相信很多人都会想:防范这样隐秘的犯罪 , 如何关口前移 , 尽早的发现他们呢?

  强制报告制度

  揪出家人猥亵女童案

  2020年1月 , 9岁女孩兰兰告知父母 , 自己被家人猥亵 , 但爸妈不信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徐萍:如果父母支不支持那么孩子的求助往往可能就化为泡影 , 当真的看到了有一些案件过来的时候 , 心里还是蛮沉重的 。

  2020年4月兰兰再次被猥亵 , 她偷拍全过程并上报村里 。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徐萍:通过他人之手的话 , 把这个情况反馈到了我们司法机关 , 这孩子也很勇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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