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辗转黔南多地贩卖毒品!一人获刑十三年!

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赵某贩卖毒品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查获毒品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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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期间,赵某在惠水、罗甸、平塘等地,多次以零包的方式,将冰毒贩卖给下线石某、周某(已判决)等贩毒、吸毒人员,使得大量毒品流入市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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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民警排查线索,2019年5月15日晚,赵某在罗甸某酒店与他人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早已布控在周围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至案发时,赵某已共计贩卖冰毒数量达44.967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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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及达到以贩养吸的目的多次贩卖毒品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作出如上判决。
随着禁毒“大扫除”专项斗争的稳步推进,惠水法院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注重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对案件中查明的毒资、犯罪工具等依法收缴,依托执行攻坚平台,有效利用网络查控、悬赏执行等方法,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彻底摧毁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
来源:惠水法院
【 黔南|辗转黔南多地贩卖毒品!一人获刑十三年!】编辑周欢/编审李枫/签发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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