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微博”到底是谁家的?新浪把腾讯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二 )
海底捞VS河底捞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 。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 一审驳回了原告海底捞的诉讼请求 。
推荐阅读
- 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市副市长:北京5G用户已超300万 5G基站建设达2.4万个
- 大众新闻|讯飞智能录音笔将发布新品 行业首发功能令人期待
- 大众新闻|IoT产业展望,华为HarmonyOS会是答案吗?
- 科技日报|中国发布工业级5G终端基带芯片;“天问一号”累计飞行达1亿千米丨科技早新闻
- 数字经济|重磅!广东首个华为智能协作云联展厅在天安数码城正式启动
- 腾讯新闻潜望|一线|小米发布第三代屏下相机技术 将于明年正式量产
- 经济观察网|联发科技已向美国申请 力争9月15日后继续供货华为
- 经济观察报|品牌集“杰”号| 优秀案例精选放映
- 看看新闻Knews|中国芯片世界领先了吗?业内大佬说了“大实话”
- 用户|领跑“她经济”却难解盈利困局 美柚三战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