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微博”到底是谁家的?新浪把腾讯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二 )


海底捞VS河底捞
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近似商标 。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 一审驳回了原告海底捞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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