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铁站内持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材,男子被判囚1年

香港一名33岁的男子,被控于去年8月31日在港铁太子站内持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材两罪。案件1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理,被告两项控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年,罚款5000港元。
香港|港铁站内持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材,男子被判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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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香港|港铁站内持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材,男子被判囚1年】被告钟日褀 图源:星岛日报
案件资料显示,33岁的被告钟日褀自称是一名文员。他于去年8月31日在港铁太子站持有一个弹弓、48粒螺丝帽、一个镭射笔及两套无线电通讯器材。被告被捕时戴着黑色面巾,除涉案物品外,警方还在他身上搜获不少保护装置,包括护目镜、头盔等。
法官表示,虽然涉案的弹弓和螺丝帽本身并非攻击性武器,但结合起来使用便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及杀伤力。而涉案的镭射笔功率属于四级最高级别,可以在60米至80米范围内伤害人的眼睛。
此外,法官还表示通过监控视频片段可以看出,当时列车停驶,车厢有白烟冒出,推断现场必有事发生。基于被告持有涉案物品没有合理解释,加上环境因素考虑,裁定被告持有攻击性武器和无牌持有无线电通讯器材两项罪名成立。
法官称,持有攻击性武器罪行性质严重,需负刑责,因此判处被告入狱1年,罚款5000港元,并拒绝了被告保释等候裁决和刑期上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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