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抄抄材料”就能贷款?3个“手抄贷”诈骗团伙落网( 二 )


其实 , 这些团伙根本没有放款能力 , 也压根儿没想过帮助事主申请贷款 。 他们的目的就是骗取“包装”费和服务费 。
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 , 8月4日 , 公安机关将3个“手抄贷”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 共刑事拘留129名犯罪嫌疑人 , 起获涉案手机、电脑、POS机、诈骗话术材料等大量涉案物品 。 警方从三个团伙的办公场地查获了数百份与事主签订的委托合同 , 却从来没有做成一笔贷款 。
警方提示:贷款应通过正规渠道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 , 很多事主却不愿配合 。 办案民警告诉采访人员:“绝大多数事主都是外地人 , 他们即便意识到被骗 , 却觉得再回北京报案太麻烦 , 加之他们与骗子公司签订过委托合同 , 合同中写明因借款人个人原因未获贷款 , 服务费用不退的条款 , 事主觉得对方有合同依据 , 自己也告不赢 , 也就自认倒霉 。 ”
办案民警希望看到报道的受害者能积极配合 , 到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报警 , 指认诈骗自己的嫌疑人 。
同时 , 北京警方提示广大群众 , 需要资金应通过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 如果通过中介办理 , 要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以及业务员的从业资格 , 在签合同时要注意明确申请发放贷款的银行以及贷款利息等重要信息 。 千万不要相信所谓“抄抄材料”就能贷款的虚假宣传 , 防止受骗上当 , 造成财产损失 。 一旦发现被骗 , 要及时报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