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再婚夫妇闹离婚,先来法庭“存钱”:离了,钱就还给男方!

【情感|再婚夫妇闹离婚,先来法庭“存钱”:离了,钱就还给男方!】
遵义仁怀一对再婚夫妇 , 因出现感情危机相互不信任 , 在离婚前 , 女方将自己曾向男方亲友借的 3.5 万元 , 拿到法庭先 " 存起来 " , 待离婚手续办完后 , 再由法官支付给男方 。
情感|再婚夫妇闹离婚,先来法庭“存钱”:离了,钱就还给男方!
本文插图

8 月 10 日 , 一对年龄在五、六十岁的男女 , 来到仁怀市法院鲁班法庭 , 对立案大厅法官称要 " 见领导 " 。 接到反映后 , 该庭肖庭长立即来到大厅 , 将二人带至接待室仔细了解情况 。
原来 , 眼前的这对男女 , 系二婚重组家庭 。 但是在重组后 , 女子与男方子女关系日趋紧张起来 , 其与男子的关系 , 也渐渐冷淡 。 女子意识到 , 继续下去今后的生活不会幸福 。 二人的感情 , 面临再度破裂 。
8 月 10 日 , 双方再为离婚事宜吵了起来 。 争吵中 , 男子称 , 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 , 女子曾向男子的亲友借用了一些钱财 , 需要女子补偿 , 一共是 3.5 万元 。
" 这个账我认 , 但就怕把钱给了你 , 你不去办离婚手续 。 " 女子说 。 双方为此僵持 , 决定来到法庭寻找解决之道 。

肖庭长说 , 问明情况后 , 他对二人进行劝解 , 结果发现二人确实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 , 而且女子随身携带了 3.5 万元现金 , 于是提出解决办法:可将 3.5 万元暂时寄放在法庭 , 由二人自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 如男方不去办理或办理不成 , 则将该款退还女方;如双方离婚登记成功 , 则由法庭将该 3.5 万元给付男方 。
11 日下午 , 男方来到法庭 , 向法庭出示了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 法庭立即电话联系了女方 , 确认无误后将 3.5 万元给付男方 。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黄宝华
编辑 胡亚妮 / 编审 刘传海 / 签发 黄震
【来源:ZAKER贵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