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 二 )


海底捞■“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一审宣判后 , 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
主审此案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彭丁云认为 , 权利需要保护但也不得滥用 。 司法裁判中 , 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 都需要对知识产权予以严格保护 , 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创新 。
但是无可否认 , 在商标权及著作权领域也确实存在一些批量商业维权 , 注重对小店铺经营者的维权获利 , 不在意溯源打假 。 有的甚至滥用权利 , 意图垄断一定行业与领域 , 与保护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创新宗旨相悖 。
海底捞■“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审被法院驳回。知识产权审判既要注重权利保护 , 也要注意防止过度维权;既要引导权利人创新获得跨越式发展 , 也需要推动社会基于革新而共享时代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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