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朋友圈骂人还晒照?法院判了:再发一条…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朋友圈骂人还晒照?法院判了:再发一条…
如今 , 很多人会在朋友圈
晒日常、诉烦恼、发表言论 。
近日 , 一个关于“朋友圈”的话题
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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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光明网|朋友圈骂人还晒照?法院判了:再发一条…】为泄愤发布侮辱诽谤性语言
去年6月份因业务合作纠纷 , 李某为泄愤在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 , 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其照片 。 据悉 , 李某发布的朋友圈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发布的 , 发布该朋友圈时其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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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侮辱、诽谤张某的言论
被告上法庭
张某发现后认为李某行为有损其名誉和人格尊严 , 遂将李某起诉 。 要求删除发布的侵犯名誉信息 , 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
法院判了:公开道歉10日
近日 , 法院经审理 , 判决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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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 , 李某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
对于判决结果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
“判得好!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 , 网络戾气必须治理 ,
期待一个更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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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
去年重庆一男子在朋友圈骂人 ,
构成名誉侵权 , 被判处立即删除不当言论 ,
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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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 ,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辱骂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 , 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 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 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
来源:****、瓯海法院、中国青年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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