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代理人|榕江法院:离婚案件庭审现场,法官只管“小娃事”

“女儿大一没钱用已辍学,儿子高二因为父母闹矛盾成绩已下降,你们说解决大人的离婚事情重要还是解决小娃的读书问题重要?”
8月11日下午3点,在榕江县法院第五审判庭,石某诉潘某离婚案件庭审现场,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及其旁听群众发出问话。
紧接着,被告代理人运用民族语言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听到原告代理人的一席“演讲”,看着两个含泪的孩子,原告石某沉默许久,说到:“法官,我不离婚了”。被告潘某接着说:“法官,我错了,今后要好好盘孩子们读书”。眼看时机已到,法官决定休庭,组织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在代理人的帮助下,当事人达成了《家庭合力助学协议》,约定,夫妻要齐心协力为孩子的读书创造良好条件;家中的五片林木赠送给孩子,父母难以满足孩子的读书费用时,孩子有权处置林木;房屋赠送给孩子,保留父母的居住权。
协议签订后,原告石某递交了撤诉申请,被告潘某递交了承诺书。
原告代理人说,本案的最大法益是子女,法官抓住了这一关键,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促成一案双赢,值得借鉴。
告代理人|榕江法院:离婚案件庭审现场,法官只管“小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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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晚报 +ZAKER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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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代理人|榕江法院:离婚案件庭审现场,法官只管“小娃事”】编辑周欢/编审吴如雄/签发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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