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工作 , 自8月12日零时起 , 对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时政|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一、人员范围
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 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 , 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 , 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
二、入境须知
(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 。
(二)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 。
(三)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
(四)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 , 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
三、健康管理规定
(一)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 。 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 , 须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 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
(二)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 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入境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 向海关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 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症状 , 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治疗 , 并向当地社区等有关部门报告 。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移民局
民航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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