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保健康南昌中支4宗违法遭罚 唆使代理人违背诚信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0日讯 银保监网站近日公布的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0〕42号)显示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南昌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4宗违法违规事实: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业务的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31万元 。
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显示 , 张素梅对人保健康南昌中心支公司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0〕44号)显示 , 揭勇对人保健康南昌中心支公司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显示 , 罗磊对人保健康南昌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0〕46号)显示 , 胡帅对人保健康南昌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简称“人保健康”)成立于2005年4月8日 , 系国务院同意、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 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 601319.SH)联合欧洲最大的健康保险公司——德国健康保险公司(DKV)发起设立 ,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85.68亿元 。
天眼查显示 , 人保健康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人保 , 持股比例为69.32%;第二大股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港股简称“中国财险” , 02328.HK) , 持股比例为24.73% 。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 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 ,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撤销任职资格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 , 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 , 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以下为原文:
金融|人保健康南昌中支4宗违法遭罚 唆使代理人违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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