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9月1日起,全市禁止10年!


8月7日 ,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根据《通告》 , 禁捕范围包括成都市全市天然水域 。禁捕时间自2020年9月1日0时起 , 禁捕期暂定为10年 。禁捕期间 ,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 除此之外 , 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 ,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
《通告》明确, 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 禁止使用拖网、围网、地笼网、罾网、滚钩等禁用渔具 , 禁止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捞 , 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 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 。 违反禁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对于大家关心的个人游钓 , 《通告》也有说明 :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 , 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 , 禁止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一线多钩的垂钓行为 , 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 ,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 , 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
【成都|9月1日起,全市禁止10年!】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 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 均有举报义务 。 举报电话: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028-61883500, 成都市公安局 110、028-86409600 (环侦支队值班室) ,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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