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看守所所长等人联合织就黑恶势力“保护网”( 二 )


这起涉黑案还揪出多名“警伞” 。 广水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吴秉耀、原纪委书记熊传成、治安大队民警陈松涛分别向广水市看守所原所长沈志彬说情打招呼 , 请求对陈福潮予以关照 。 根据涉案情节轻重以及其他违纪问题 , 沈志彬和熊传成被“双开” , 吴秉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陈松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看守所所长等人联合织就黑恶势力“保护网”】杨国友异地羁押于孝感市孝昌县看守所时 , 因同在押人员打架受伤与该所原民警兼医生徐书华结识 。 彼时徐书华债台高筑 , 为敛财还债 , 主动贴上杨国友 , 当起杨国友与外界的“信使” 。
在杨国友羁押期间 , 徐书华3次以带杨国友出所就医为名 , 借故支开看押民警 , 安排杨国友与其女婿高鹏飞等人于就医所在的医院见面 , 徐书华在旁把风 。 此外 , 徐书华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在押人员协调变更强制措施、减刑 , 收受在押人员亲属贿赂30余万元等问题 。 徐书华因此被“双开”、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我们坚守审理职责定位 , 精准识别、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 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 ”随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
扫黑者何以沦为护黑者
执法者违法 , 扫黑变“护黑” 。 从广水市政法委书记到法院院长、审判庭长 , 再到看守所所长、看守所民警 , 政法系统出现系统性的腐败问题 , 显然不是“偶发” 。 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广水市政法系统出现系统性腐败呢?
“周峰等人之所以被黑恶势力成功‘围猎’ , 不是黑恶势力手段多高明 , 势力多强大 , 核心因素无非就是权钱交易、利益驱使 。 ” 随州市纪委监委专案组在分析案件时指出 , 杨国友涉黑“保护伞”案集中暴露出广水市政法机关部分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权力观扭曲等突出问题 。
“随着仕途的不断升迁 , 我渐渐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 , 忘记了组织多年的培养 , 纪法意识逐渐淡薄 , 最终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翻开周峰的忏悔书 , 不难看出他“跌倒”的原因 。
办案人员介绍 , 周峰有了权力后开始热衷结交商人朋友 , 与他们称兄道弟 , 为了“兄弟”感情 , 他逐渐发展到不讲原则 , 无视党纪国法 , 大搞权钱交易 , 突破了应当坚守的纪律和法律底线 , 最终使自己栽在了“哥们义气”上 , 落得个可悲的下场 。
和周峰有所不同的是 , 张玖春栽倒在“人情关”上 。 她在悔过书中写道 , “在办理杨国友等涉黑案中 , 我是想把持住自己 , 不去接受钱物 , 但是被告人亲友总会找各种关系、各种借口、各种理由向我靠近 , 试图做出很有情义的事 , 向我的生活和思想渗透 。 ”
梳理该案可以发现 , 权力失范是他们“跌倒”的共同影子。 在贪欲的驱使下 , 熊传成想尽办法将权力“变现” , 成为了杨国友等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 在他任职的4年间违规决定同意违法人员停止执行行政拘留、请假出所21人次 。
在沈志彬看来 , 看守所只是短期羁押的“过路”环节 , 平常羁押对象亲戚朋友为求对羁押对象进行关照或者顺带捎话 , 会送点烟酒、邀请吃个饭 , 久而久之 , 习以为常 。 于是 , 不送礼不办事的“潜规则”让他丧失了廉洁从政的底线 。 通过对沈志彬案的深挖彻查 , 还揭开了其多年来虚列支出套取公款、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等违法犯罪事实 。
一些涉黑涉恶人员之所以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就是抓住了个别执法人员视财如命的特点 。 徐书华自从当起杨国友与外界的“信使”后 , 在明知看守所在押人员不能与外界通信情况下 , 仍将其个人手机提供给杨国友 , 让他与高鹏飞联系 。 甚至为躲避电话侦控 , 徐书华提醒高鹏飞购买两部老人机并重新办理号码 , 由其将其中一部老人机带入看守所 , 供杨国友与高鹏飞通话使用 。 同时 , 徐书华先后2次帮助杨国友传递案件申诉材料、辩护意见等涉案材料 , 为杨国友实时掌握案情进展提供便利 。 杨国友为感谢徐书华帮忙 , 承诺案件了结后送给徐书华20万元“感谢费” 。 后因案情发生变化 , 徐书华前后共收受现金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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