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离婚约定好孩子归女方抚养,男子拒不执行法院果断判刑!

好孩子|离婚约定好孩子归女方抚养,男子拒不执行法院果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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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后,经法院判定孩子归女方抚养。然而,男方却在接到判决后拒不履行法院抚养权的归属判决,拒不交给女方,这该如何处理?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法院将其列为刑事案件,并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男子庄某拘役四个月。
案情简介:离婚后却拒不交出孩子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家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的庄某,因与妻子王某感情破裂,两人于2017年3月协议离婚,并约定两人之女时年2岁的庄某夏,交由前妻王某抚养。
然而,2018年8月,庄某将女儿庄某夏接到自己家中后,并未送还给前妻王某,而是一直带在身边跟随自己生活。在此期间,前妻王某多次要求送回女儿,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2018年10月,王某向当地长清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夫庄某将女儿交于自己抚养。在审理后,长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按照约定及现实情况,将庄某夏交给王某抚养。随后,二审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6月26日判决庄某与王某之女庄某夏时年4岁由王某抚养。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庄某拒不将孩子交于王某焕抚养。为此,王某要求执行判决,当地长清法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执行,先后对计某采取罚款(未缴纳)、司法拘留措施(因身体原因未执行),庄某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此后,当地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后,被告人庄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经民警劝导、法院催促,庄某将女儿交于王某。
法院判决: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拘役4个月
不过,庄某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庄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且具有自首、已履行生效判决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而被告人庄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当地长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峰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此判处被告人庄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藐视法律尊严必将受到严惩
法院审理法官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被告人庄某犯有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作为惩戒甚为必要,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好孩子|离婚约定好孩子归女方抚养,男子拒不执行法院果断判刑!】审理该案的法官称,虽然该案中被告人事后履行了裁决,但其违法事实已然存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藐视法律尊严、践踏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试图逃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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