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在客户已经在收银台结账完毕的情况下,还在最后的出口处设置人员检查顾客的小票是不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票据本身不违法(购物小票不能当隐私吧?),但也没有法律依据,可以不配合。(文末已补充,违反《消法》,请留意。)如果不配合就不放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禁止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刑法》规定有非法拘禁罪。如果不配合不让带走商品:《物权法》保护所有权人的占有权益。虽然一般情况推定动产所有权人为实际占有人(人话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出了收银台,商品在谁手上就是谁的),但是假如双方够闲、实际进入诉讼程序,你还是会出示收银单据的。法律和生活确实会有一些出入,现实的方案是向超市负责人说明违法性、向消协或工商投诉、配合检查、或者不去这家超市。真的够闲和他们较真的话,我从精神上支持(? ??_??)?-----------------------补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超市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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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这样只是超市在其管理范围内避免可能的损失的行为题主有点想多了~如果真是不愿意的话,可以不在检查小票的超市购物啊~
■网友的回复
我是一名零售行业从业者,能体察到您的感受,我平时巡店的时候既要以管理者的角度管理店铺,又要从顾客的角度出发来改善单店的购物体验,如果您有机缘了解到一个实体零售店一个月的被盗窃货品的损失的话,那您能也许会稍稍降低一丢丢被查小票的抵触感。以沈阳为例,沃尔玛也好,家乐福也罢,曾出现过顾客盗取康师傅五连包方便面捆绑的赠品器皿而不被发现,因为赠品器皿一度是不录入条码的,很容易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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