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到第二根肋骨断裂、鼻子挫伤,嘴肿,算轻伤吗

不够轻伤你走这个,派出所不管就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但是情节恶劣没有司法解释,看各地公检法的态度了,不过这种在公共场合殴打老人和儿童致多处轻微伤的,个人认为应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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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势鉴定我只能说请参照专业人士意见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要被一些不负责任的推论误导。其实我很想问对方几个人来着。流程上说,这种伤势一般派出所会和法医那边先行电话沟通,除非是【至少构成轻伤】的案子,才会直接立刑案侦查,像这个案子伤比较复杂的,一般都是先以行政案件受理的,这个倒没啥问题。关于伤势鉴定,魔都公安这边通常情况下都是要出院以后由民警带到803去鉴定的,然而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听说有上门服务的,你可以打听一下。关于抓人,如果有监控就能毫不费力地抓到对象,我们就不需要上网追逃了→_→这个充其量也就是个高级工具,被电视的宣传片神话了罢了,不要太迷信。祝安好。【公安机关不会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要求您转账,也不会要求您登录某个网站或在网银及ATM机上进行操作】不论我的回答您是否觉得靠谱,在此恳请每一个看到这个回答的人,能在您自己的文末帮忙把以上信息扩散出去,我将修改我的每一个回答,将以上信息粘贴于每一个答案之后,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免于侵害反电讯诈骗,从我做起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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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可以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6.4b,但不一定能够的上,不看片子无法下结论,医院结论仅作参考。轻伤已经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法医鉴定都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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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说的很详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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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不怕,等鉴定,够轻伤就上网呗!最不怕的就是嫌疑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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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问一下开始立行政案件时,是否已对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可能是轻伤,请尽快做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鉴定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会转立为刑事案件,对嫌疑人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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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就题主给出的三点伤情:肋骨骨折一处属轻微伤,鼻子挫伤应视具体情况(勉强够得上轻微伤),至于口肿则构不成损伤标准。因此这种情况很难满足轻伤条件。具体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请自行百度。
■网友的回复
先去做鉴定,轻伤以上去公安局要求立案,公安局!公安局!≠派出所然后回家洗洗睡等消息吧,抓不到人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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