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前妻谈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改判无罪 我想她一定很爱他…( 三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 原审认定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 , 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 , 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 , 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 , 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 , 亦未得到在案物证的印证 , 真实性存疑 , 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 ,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 , 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 。 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 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 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采纳 。 据此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宣判后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代表该院向张玉环赔礼道歉 , 并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
延伸阅读:张玉环案梳理
1993年10月24日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 , 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 。 次日 , 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 。 几天后 , 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 。
2001年11月28日 , 经过长达8年的司法程序后 , 张玉环终审被判死缓 。
2018年6月20日 , 江西高院已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 , 并已通知律师阅卷 。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 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1993年10月24日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 , 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两男孩失踪 , 其家属及村民四处寻找未果 。
1993年10月25日上午 , 两个孩子的尸体在下马塘水库被发现 。 赶到现场的村医张幼玲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 , 劝说家属报警 。  
该案件导致张磊和张翔两男孩死亡 。 经过勘查 , 警方初步认定张磊、张翔系他杀 。 南昌市公安局于1993年11月10日作出的法医学鉴定书称 , 两名死者均为死后被人抛尸入水 , 张磊为绳套勒下颏压迫颈前窒息死亡 , 张翔系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
案件排查
进贤警方对全村61户案发时在村内、且有能力实施犯罪的人员逐个进行了排查 。
收容审查
1993年10月27日 , 被害人张翔的邻居张玉环被进贤县公安局带走收容审查 。
收容审查当天 , 警方对张玉环的第一份讯问笔录中 , 张玉环称其1993年10月24日上午在离家一华里外的自留地挑禾秆 , 期间共回家三次 , 时间分别是:10点50分、11点30分和13点 , 且前两次回家时 , 妻儿都不在 。
案件告破
法医学鉴定书显示 , 法医依据死者张翔胃里残留的红薯皮 , 鉴定出两名孩子死亡的时间正是10月24日上午11点半 。
1993年11月10日 , 进贤警方作出的"10.25"凶案破案报告称 , "1993年10月24日晚 , 天下了一些小雨 , 全村人都将平时放在晒场上守夜的谷收回了家 , 唯独张玉环没有 , 还反常地冒雨独自守谷 。 "进贤警方称 , 张玉环在1993年10月24日夜里其当时的妻子宋小女睡着后 , 趁天黑下雨 , 独自拖板车去晒场收谷之机 , 将两具尸体装入从自家檐廊上拿走的一条旧麻袋内 , 拖至晒场后再背往下马塘水库实施抛尸 。[1] 
提起公诉
1993年11月3日和11月4日 , 张玉环分别作出两份有罪供述 , 1993年12月29日 , 他被逮捕 , 7天之后 , 即1994年1月5日 , 南昌市检察院以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
开庭审理
1995年1月26日 , 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 , 犯故意杀人罪 。 犯罪动机被认定为张玉环在拖禾草回家进厨房喝水时 , 看到张磊和张翔在其屋檐下玩时将阶檐上的土往下扒 , 对张磊打了两巴掌 , 张磊抓破了他的手 , 他顿起杀念 , 杀害张磊后又对张翔灭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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