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最高法:通过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考察识别干部

中新网8月5日电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 ,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 , 意见提出 , 坚持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 。 注重掌握在承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参与重大斗争、面临重大考验等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 , 通过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考察识别干部 。
意见提出 , 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 , 健全法院干警政治素质识别评价机制 , 细化考察内容 , 优化路径方法 , 提高政治素质考察的科学性、精准度和操作性 , 在遴选任命、提拔晋升、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培养锻炼、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政治关 。 探索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 加强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常态化考核考察 。 注重掌握在承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参与重大斗争、面临重大考验等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 , 通过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考察识别干部 。
意见提出 , 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 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程序 , 完善调查发现、提请审查、审议决议、权利救济等程序规则 , 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障有机统一 , 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 , 细化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责任划分标准 , 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动在省一级层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 进一步规范惩戒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 配合制定本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惩戒工作规则 , 科学设立法官惩戒工作办事机构 , 制定实施细则 。
标题:【疫情防控|最高法:通过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考察识别干部】理顺法官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法官惩戒委员会审查程序与纪检监察审查程序的关系 , 确保权责明晰、衔接顺畅 。 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发现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 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的 , 应当及时移送 。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法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的 , 法官惩戒委员会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审查意见 , 供纪检监察机关参考 。
意见提出 , 完善法官退出机制 。 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不办案、办案达不到要求 , 或挂名办案、虚假办案 , 拒不改正的 , 应当退出员额 。 法官具有退出员额情形 , 所在法院未启动退出程序的 ,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督促 。 法官对涉及本人退出员额的决定有异议的 , 可以在收到决定后七日内向所任职法院申请复核 。 法官退出员额后需要免除法律职务的 , 应当及时提请办理相关免职手续 。 法官因惩戒委员会意见退出员额五年后 , 或因自愿申请、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退出员额两年后 , 可以重新申请入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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