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严禁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毒

新京报快讯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8月4日消息 , 为进一步推进海参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 切实加强养殖海参质量安全监管 , 我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 组织海参健康养殖、病害防治等领域专家 , 制定了《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 , 现予以发布 。

文件称 , 新池塘建成后及投放苗种前 , 均需进行清塘 , 旧池塘一般2-3年清塘一次 。 消毒要求使用生石灰及次氯酸钠溶液(水产用)、含氯石灰(水产用)等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 , 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 , 兑水全池泼洒 , 浸泡7-10天后将水排出 , 再引入海水浸泡2-3天 , 将水排出 , 重复进排水1-2次 。 严禁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原料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消毒 。

农业农村部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严禁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毒。根据文件 , 根据养殖海区水质肥瘦 , 放养海参苗种前可提前10天放进海水 , 以利于底栖硅藻等单胞藻类繁殖 , 为海参苗种提供充足的基础饵料 。 按45-75千克/公顷的用量施用氮磷比为5:1-10:1的复合肥进行池水施肥 。 可根据水色适当调整 , 使池水透明度保持在50cm左右 , 投放到水中硝酸盐含量低于10mg/L 。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登记注册的化学或生物肥料 。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资讯:原始标题:关于印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发海参池塘养殖生产管理指引:严禁用敌敌畏等农药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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