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隧道内大货车追尾小货车 小货车承担次要责任
8 月 2 日中午,两辆货车一前一后进入高速公路隧道后,因前车未打开大灯,后方车辆驾驶人刚入隧道就撞上前车,在推行这辆小型货车行驶数十米后才停下。经交警调查认定,被追尾车辆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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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 日 13 时,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六中队接警:银百高速公路道真至瓮安方向正安县大屋基隧道内,有两辆货车发生追尾碰撞,有人员受伤,隧道内半幅通行。
" 我们抵达现场时,只看见两辆小型货车一前一后停驶在隧道超车道内,伤者经医务人员初步诊断为轻微伤。" 民警万韬说,经调查发现,被追尾的小型货车尾部车厢门受损并不严重,后方追尾的大货车,也只有车头凹陷,右侧大灯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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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车受损程度,民警判断事发时后车车速并不快,但为何会发生追尾碰撞?
【 责任|隧道内大货车追尾小货车 小货车承担次要责任】经调查,前车驾驶人罗某称,他在进入隧道时开了灯,但变道后觉得自己看得见,又把大灯关闭了,不料被后方韩某驾驶车辆撞上,因为自己的货车 " 个头小 ",他被韩某的货车推着行驶了数十米才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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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开灯,我几乎看不见前方有车。" 韩某说,大晴天,隧道外光线强烈,他在进入隧道后两眼一片漆黑,加上前方车辆没有开灯,等他眼睛适应暗光时已经来不及,撞上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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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事故中受伤的乘客经医院详细诊断并无大碍。民警根据监控视频、现场勘查结果及两名驾驶人陈述,依法认定后车驾驶人韩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前车驾驶人罗某在隧道内未开大灯、车辆尾部反光标识不清晰等,负次要责任。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采访人员 黄宝华
编辑 胡亚妮 / 编审 刘传海 / 签发 黄震
【来源:ZAKER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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