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7000万!广州南沙重磅推出金融业扶持细则2.0

|最高奖7000万!广州南沙重磅推出金融业扶持细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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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最高奖7000万!广州南沙重磅推出金融业扶持细则2.0
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张豪 通讯员 罗瑞娴
近日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之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优化细则》”) 。 据了解 , 南沙区2月出台了《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化通知》”) , 对原有政策进行全面优化提升 。 《优化细则》对《优化通知》关于完善金融服务业扶持办法做出了详细诠释 , 政策实施后将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 。
奖励范围涵盖35个金融业态
本次《优化细则》拓宽了奖励范围、增加奖励类别、提升奖励力度、增强政策吸引力 , 旨在进一步优化南沙金融业发展环境 , 集聚优质金融资源 , 助力南沙金融业发展 , 推动南沙建设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 , 以及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迈上新台阶 。
《优化细则》奖励对象包括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特色金融企业 , 奖励范围涵盖35个金融业态 , 基本实现金融业态奖励全覆盖 。
《优化细则》分为十四章 , 共五十条 , 既有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提升能级奖等一揽子奖励政策 , 又有要素平台奖、融资租赁业务奖、企业上市奖、金融科技专项奖、投资奖、资金配套奖、金融服务平台系列奖励等专项奖励政策 , 搭建了金融业扶持新体系 , 打出资金扶持与贡献奖励的组合拳 。
新落户重点持牌机构最高获7000万
新落户的重点持牌机构最高可获得近7000万的资金扶持;新落户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可获得近6300万的资金扶持 。 此外 , 《优化细则》新增对金融科技和金融投资或控股类公司的扶持奖励 。
在落户奖方面 , 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1800万元奖励 。 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 。
在提升能级奖方面 , 金融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世界企业10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 , 一次性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 。 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和重点发展金融企业 , 按其新增实缴资本规模 , 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
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 , 对金融企业在我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 , 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 , 补贴期限为3年 。 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 , 一次性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 。
连续五年都有经营贡献奖励
根据《优化细则》 , 南沙连续五年超大力度给予经营贡献奖励 , 其中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 , 前3年给予100%的奖励 , 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 。
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 , 前3年最高给予95%的奖励 , 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 。 对特色金融企业按企业对我区贡献 , 连续5年给予95%的奖励 。
在企业上市奖方面 , 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 , 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南沙区的 , 一次性给予500万奖励;同一企业自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 , 最高可获得1100万元奖励 。 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 , 最高给予300万奖励 。
在融资租赁业务奖方面 , SPV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海工等租赁业务 , 最高给予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 。 融资租赁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租赁服务 , 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按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地方经济贡献 , 给予50%的奖励 。
《优化细则》显示 , 对引入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 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 对引入重点发展金融企业 , 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 。 对引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
金融人才还可享最高500万元安家费
2019年 ,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 , 提出金融科技将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简称“四新”) , 南沙高度重视金融科技行业发展 , 对金融科技企业从创新、排名、增速、业务等方面给予创新奖(500万)、卓越奖(300万)、超越奖(100万)和培育奖(100万) 。
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等国家支持业务 , 按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扶持奖励 , 分别给予50%、30%、10%的资金配套 。
每年给予金融服务平台办公用房补贴、补贴赛事论坛活动、评选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 , 优化南沙区营商环境;评选特色金融创新奖 , 鼓励金融创新 , 充分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 。 对骨干人才 , 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给予特殊人才奖励 。 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 给予高管人才奖励 。 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个人经济贡献的100% 。 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 , 按投资性收益及股权转让收益的地方经济贡献 , 给予80%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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