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 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金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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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知错能改 , 善莫大焉 。 犯错不可怕 , 就怕犯错不改 , 还给自己找各种理由 。 近日 , 永康警方抓获了一名一个月之内两次偷盗的男子 , 该男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找了个荒唐理由 。
警局|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 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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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李女士报警称 , 她放在溪碧山某出租屋房门口的紫色电瓶车被偷 。 接到报警后 , 民警查看出租屋附近监控 , 发现23号下午2点半左右 , 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的男子骑着李女士的电动车从出租屋方向驶出 。 通过监控视频辨认 , 民警发现该男子是刚被释放不久的贵州人罗某 , 20岁 。 前些天 , 他因为在网吧偷盗手机刚被行政拘留过7日 。
警局|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 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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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潘立挺:“之前我们已经了解到 , 他其实是没有固定地方居住的 , 所以说我们监控重点排查了 , 他盗窃现场周边的那些监控 。 ”
警局|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 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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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三个多小时后 , 民警抓获了正在溪碧山一草丛里睡觉的罗某 , 并在他的旁边发现被盗电动车 。 再一次被抓的罗某 , 竟为自己的偷盗行为找了个荒唐理由 。 民警:“他说他的身份证掉在我们派出所了 , 所以想去偷辆电瓶车来找到我们派出所的路 , 但是说他还是找不到 , 就等着我们去抓他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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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1个月内偷盗被拘2次 理由很荒唐:“东西掉在警局,想回去拿”】目前 , 罗某已经依法被行政拘留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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