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奥翔药业3.5亿战投定增生变 专家:涉嫌忽悠式定增( 二 )


然而 , 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周后(7月24日) , 奥翔药业与上述关联方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 对上述已签署的原协议予以终止 。
对于终止协议的原因 , 奥翔药业提供的解释是 , 认购对象不满足监管部门对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据7月27日公告 , “2020年3月20日 , 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 ,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 。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论证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认购对象对于本公司而言不满足上述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
那么 , 如何界定“战略投资者”?证监会在3月20日发布《监管问答》 , 对战略投资者标准进一步厘清 , 特别强调战略投资者应该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 , 显著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 带动上市公司的产业技术升级 , 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 , 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 , 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 。
而在4月定增公告中 , 奥翔药业明确表示:“上述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中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要求 , 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彼时 , 奥翔药业给出的理由是 , 上述战略投资者深耕医药相关产业 , 拥有丰富的全球医疗市场资源 , 能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客户资源和沟通渠道 , 促进公司与下游制剂客户及原料药生产企业接洽合作 , 提早介入下游制剂研发阶段 , 提升上市公司服务下游行业公司的广度和深度 。战略投资者的此次入股能为公司带来领先的市场、渠道等战略性资源 , 协同公司纵向整合产业链 , 横向开拓客户资源 , 能与公司在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产融结合等层面展开全方位、多维度合作 , 且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 , 能够与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
关键问题是 , 监管新规出台在前 , 奥翔药业4月定增方案公布在后 , 为什么还存在不合规情况?奥翔药业放弃原定增方案的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奥翔药业董秘办方面表示:“我只是普通的工作人员 , 具体情况不清楚 。”
借机拉升股价?
尽管前次定增方案终止 , 但奥翔药业股票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却不俗 。自宣布定增方案以来 , 奥翔药业股价由4月24日收盘价的30.49元/股 , 一度涨至81.10元/股 , 涨幅逾165% , 创上市以来历史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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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 , 奥翔药业成立于2010年4月 , 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 。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特色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加工和研发业务 , 主要提供肝病、呼吸系统、心脑血管、高端氟产品、前列腺素产品、抗菌产品和客户订制加工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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