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坐拥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文民案深度调查( 三 )


这些房产 , 或明着索取 , 或暗地收受 , 和文民的那几十套房产有一个共同点 , 即都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 一直被视作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 。 2017年 , 中办国办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 第四条对于房产事项特别强调 , “已登记的房产 , 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 , 未登记的房产 , 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 ”实际填报中 , 一些部门还特别提示填报人 , “已进行网签或已签订购房合同 , 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应填报 。 ”
据办案人员回忆 , “文民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都不如实填写 , 仅填报三四套房产蒙混过关 , 用以规避组织监督 。 ”基于此 , 最终认定的违纪事实包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 透过文民案可以发现 , 少数领导干部并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拥有房产或其他固定资产的情况 , “因为来路不正 , 所以他们既不敢、也不想 。 ”
在庄德水看来 , 不能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理解为一项单一制度 , 而应看作一个综合性的制度体系 , 其中既包括前置性的对于申报内容的系统审核 , 也包括中间的信息查核及事后的追责 。
“这就需要运用技术手段 , 通过插上科技的翅膀 , 让制度长牙带电、更加精准 , 比如运用大数据分析领导干部大额资金开支、洗钱以及正常收入与其大额开支不相称的问题 。 ”庄德水认为 , 这样才能在形成约束的同时 , 让领导干部认识到制度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
打扫战场促战后重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文民案件后 , 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 以“打扫战场”促“战后重建” 。
考虑到文民违纪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阿拉善盟和自治区发改委任职期间 , 加之以该案为延伸又查处了两名发改系统的处级干部 , 自治区纪委监委与派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共同成立工作组 , 深入推动自治区发改委以案促改工作 。
工作组通过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深入访谈 , 强化案件剖析 , 深入查找发案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 , 实现对自治区发改委不同层级、不同业务、不同对象廉政风险的全面掌握 , 进一步发现监督管理的盲点、机制制度的漏洞 。
针对自治区发改委在指标分配和项目审批环节易发多发的问题和潜规则 , 工作组鼓励被谈话人员将个人经历和所见所闻讲清讲明 , 据此整理列出《发现廉政风险点和潜规则清单》 , 对发改委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污染源进一步深入掌握 , 并梳理形成《收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 从选人用人、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加强评审、日常监督检查、政策性奖补资金发放、领导干部干预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
在以案促改中 , 工作组督促自治区发改委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 ,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 进一步查找风险漏洞 , 完善权力运行流程 , 建立健全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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