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判了!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被告最高获刑6年,总罚金逾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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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市场价2990元的戴森吹风机 , “心动”的不只有消费者 , 还有一群制假者 。 今天上午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假冒戴森注册商标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 对主犯方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主犯谢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
至此 , 除一起案件仍在审理外 , 被称为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的系列案件已基本审结 , 35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处 。
系列案件已基本审结
从已宣判的案件看 , 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 , 到生产主管、技术、销售负责人 , 再到采购、仓储管理人员……这个制假集团里的35名被告人已分别被判实刑并处罚金 , 刑期从6年到1年6个月不等 , 罚金总额达人民币1008万元 。
宣判结束后 , 戴森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 假冒商品不仅严重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 , 而且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上海浦东法院的判决结果彰显了上海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和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也提振了该公司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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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宣判现场 。 董雪皓 摄
规模化制售假冒戴森吹风机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查明 , “dyson”是于今年3月28日在我国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 , 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1类干燥设备、头发干燥器、手干燥器等 。
2018年4月8日 , 方某、谢某成立深圳市龙岗区迪美丝奥电子商行(以下简称“迪美丝奥商行”)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某 , 法定代表人谢某按照方某的要求负责总务 。 2018年5月 , 黄某入职迪美丝奥商行工作 , 负责造假原料的仓储和管理 。 该商行先后在深圳、惠州等地开设工厂 , 雇佣工人30余人 , 从他人处采购原料配件并组织工人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 , 产品型号分为欧版、美版、澳版、英版等及对应多种颜色 , 由杨某负责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给下家 , 对外售价每台吹风机700元左右 。
2018年12月14日 , 谢某、黄某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 现场查获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277台及其配件、包装材料等物品 , 价值19万余元 。 方某、杨某分别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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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假冒戴森吹风机样品 。 董雪皓 摄
不应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 , 4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公诉机关的指控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起诉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 予以支持 。
方某、谢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 , 杨某、黄某是从犯 。 至案发时 , 这4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涉案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达1.9万余台 , 销售金额达1350万余元 。
戴森品牌吹风机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 , 且吹风机是日常生活中常使用的家用小电器 。 4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涉案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及消费者的权益 , 还可能因假冒吹风机本身的质量隐患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 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 各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均较大 , 不应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
法官说法:
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副庭长、该案审判长倪红霞表示 , 近年来 ,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集团化、规模化的趋势明显 , 一些犯罪分子的制假售假行为已形成产业链 。 假冒的对象涉及知名化妆品、服装、小家电、酒等多个领域 。 上海浦东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 , 不断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平等保护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努力为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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