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工社|新员工因没在朋友圈发公司广告被炒鱿鱼!求助:这操作合理吗?
:原题为_申工社|新员工因没在朋友圈发公司广告被炒鱿鱼!求助:这操作合理吗?。
近日有位网友爆料 , 自己因为没有转发公司内容到朋友圈 , 结果竟被辞退了!
究竟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网友“月光葡萄酒”在某网站发帖称:自己之前在一家传媒公司入职快一个月时 , 突然被通知第二天办理离职 , HR给出的原因是他工作期间没有发与公司有关的朋友圈 , 领导觉得不热爱公司 , 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 。
该帖子发出后 , 阅读量已接近8万 , 引发网友对于在朋友圈转发公司业务现象的讨论 。
网友观点①:
疫情之下 , 每个公司都不容易
员工应该多担待
网友观点②:
朋友圈是自己的 ,
转发要看个人自愿
无独有偶 ,
在杭州某银行网点工作的王女士
也分享了自己类似的职场遭遇
今年2月 , 单位要求所有员工每天都要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分享银行的热门理财产品信息、优惠促销信息 。 没发少发都会影响到当月的KPI考核 , 甚至会影响到网点的考核指标 , HR也会每天查看朋友圈 。
王女士还说 , 有同事把微信分组设为仅银行同事可见 , 但有一天领导突然检查 , 要求看大家的手机 , 分组发送一律视为没有发 , 个人当月绩效考核都要扣分 。
问题来了 ,
【申工社|新员工因没在朋友圈发公司广告被炒鱿鱼!求助:这操作合理吗?】当公司提出员工在朋友圈转发工作业务 ,
并检查个人手机
是否合理?
如果不转发 , 被公司炒鱿鱼 ,
合法吗?
社长特邀君悦律师事务所钱嫣馨律师 , 为大家作权益解读↓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在私人“朋友圈”进行企业营销 , 并查看员工手机 , 这是否侵犯隐私?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答:劳动者有权拒绝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 , 微信账户系员工的个人网络账户 , 手机系员工的私人财产 , 应由员工个人自主管理 , 用人单位无权干涉 。
所以员工对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利用个人微信进行营销活动是有权拒绝操作的 。 企业为了扩大影响力加强宣传本无可厚非 , 但是采取何种宣传模式 , 制定者一定要慎重考虑 , 不得违法 。
对于该公司不转发就动辄罚钱甚至开除的做法 , 企业是否违法了?
答:视情况而定 。
■如果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 , 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即明确约定 , 包括以转发公司微信形式进行宣传 , 那么公司是可以要求员工转发微信 。 若员工拒绝 , 公司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
■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形 , 公司就不得无故随意因员工未能转发单位微信就对员工进行处罚 , 即便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在情况下可予以处罚 , 一般也会认定这种规章制度违法而无效 。
对此 , 你怎么看?
你是否也有相同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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