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检察|“检察官姐姐,我想洗心革面,再次重新出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决定对你附条件不起诉 。 考验期为一年 。 ” 7月15日 , 在柯桥区检察院可为工作室内 , 检察官许小香正对陈明(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 。今年4月 , 陈明因涉嫌盗窃罪 , 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许小香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 , 在讯问中 , 陈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 同时 , 他还主动交代了还有其他的犯罪事实 , 但由于过了较长时间 , 具体情况无法回忆清楚 , 并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希望司法机关能够查清我之前所有的犯罪事实 , 我真的想把所有事情处理完毕 , 开始新的人生!” 检察官了解到 , 陈明在小学三年级时就因父母离异而辍学 , 一直与爷爷奶奶一起在绍兴生活 , 父亲常年在外打工 , 对他几乎不闻不问 , 家中动辄打骂的不正确教养方式 , 导致他经常跑到网吧过夜并染上了抽烟的习惯,“上网、抽烟都需要花钱 , 没办法 , 我只能去偷 。 ”今年仅20岁的陈明早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 , 已多次因盗窃被刑事处罚 。 这次被抓 , 是源于2017年的一起盗窃案件 , 当时他还是一名未成年人 。当得知陈明还有其他未查明的犯罪行为后 , 检察官立即开展自行侦查 , 通过公安机关指纹比对系统查询及询问公安机关相关技术鉴定人员 , 发现他的确还有其他案件尚未处理 , 随后 , 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6月19日 , 该案被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 , 陈明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 符合起诉条件 , 但在作案时系未成年人 , 归案后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有坦白情节 , 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 , 自愿认罪认罚 , 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此外 , 陈明虽然有多次盗窃前科 , 但本次犯罪系漏罪 , 而非重新犯罪 , 主观恶性较小 。 综合相关情况 , 本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 “不过 , 我们还要再听听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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