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椰树集团第四次被列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5152元

7月16日上午,AI财经社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已于7月14日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5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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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料,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7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董事长王光兴,法定代表人赵波。通过天眼查信息,椰树集团此前有过三次历史被执行人,分别是2009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10年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两次,执行标的分别为34615.73元和3284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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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椰树集团第四次被列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5152元】(文|AI财经社 实习生 周昕 编辑|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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