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中国消费者报1升装的进口啤酒10元/桶日本进口麦片50元两大袋原价149元的德国进口牛奶只要99元……在超市、电商、APP等平台常常能见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以“白菜价”打折售卖这一模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浪费同时也为零售业带来新的机会临期食品折扣店线上线下两开花临期食品 , 顾名思义是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 , 线下的临期食品折扣店大多开在大学周边或居民区 , 其中大学生对新鲜事物接受程度较高 , 且对于零食需求较大 。在北京首经贸大学附近的一家临期食品折扣店 , 经营的多是进口折扣商品 , 售卖商品距离保质期从1个月内到12个月时长不等 , 商品对应价签会标注品名、产地及保质期 。消费者李先生在店内买了一瓶进口牛奶 , “我女儿最早来这里买一些进口零食 , 现在我也来这里买牛奶 , 因为住在附近 , 喝完再买不受保质期影响 。 ”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线下临期食品折扣店 。 王小月/摄店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 , 商品是“根据保质期来定价” , 有些临近保质期的会有5折及以下的折扣 , 还有一些近一年保质期的商品 , 优惠力度则不会特别大 。 例如 , 一款单价10元的进口饮料 , 由于还有五天过保质期 , 以10元/箱的价格进行促销 。该店员还表示 , 现在来店内购买的很多都是周边居民 , 熟客居多 。 目前已经建起了5个微信群 , 近1500人 。 店长在群里发布商品到货信息后 , 消费者可以先在群内预订 , 再来店内取货 。对于商品来源 , 工作人员称 , 该店是直营店 , 所有商品是在公司平台进行选购 , 由公司统一配送 。据《中国消费者报》了解 , 为了快速清库存 , 一些大型超市也有专门货架来售卖临期食品 , 通常以牛奶类及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居多 。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超市用来售卖临期食品的货架 。 施乾元/摄在线上 , 除了在各大电商平台开设临期食品店外 , 特卖垂直电商平台也渐渐涌现 。 有些品牌电商将食品按照剩余保质期长短进行分类 , 并提供1-8折不等的价格折扣 , 商品价格随保质期临近也逐渐降低 。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电商平台某店铺在售的临期食品“白菜价”吸引消费者安全疑虑仍存在在一些社交网站 , 不少网友都在询问临期食品的采购渠道 。““不单独拆包卖 , 找老板一折打包全部收走 , 价格能商量 。 ”“稳定货源 , 需要的私聊 。 ””在一卖家晒出的“某产品处理清单”中 , 商品包含巧克力、糖果、薯片、饼干、坚果等 , 均为进口食品 。一位名为“销售菜鸟的成长史”的网友在做临期牛奶销售 , “临期牛奶厂家不回收 , 通常由当地代理商自行处理 , 我的货源就来自当地代理商 , 量大价格也更低 。 ”他介绍 , 保质期在两个月及以上的 , 一箱比市场价便宜15元-20元 , 还有几天过期的10元/箱 。近几年 , 一些进口食品折扣店开启直营、加盟模式 。 这类门店主要售卖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 , 包括各类零食、酒水、饮料等 , 价格往往比同类商品市场价低出不少 , 也因此吸引着不少消费者 。但也有消费者认为 , 虽然临期食品仍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 , 但对其安全性仍心存疑虑 。 网友“早言西”称 , 虽然一些临期商品保质期在半年以上 , 但一些家庭仍不会选择临期商品 。促销临期食品变新商机定义及相关规则空白有待填补临期食品处理不当 , 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 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显示 , 全球每年大约有13亿吨食物被浪费 ,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400亿美元 。而临期食品出售是对资源的再次配置 , 不仅减轻了企业因此产生的损失 , 更能弥补市场空缺、收获新的消费群体 。然而 , 关于临期食品市场的标准还没有出现 , 有些折扣食品存在进货货源不明、来路复杂的情况 , 产品质量保障问题仍让消费者心存隐忧 。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10元/瓶的饮料卖10元/箱!“临期食品”你会买吗?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 , 临期食品一直是食品产业比较棘手的问题 。 虽然临期食品没有过期 ,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太容易接受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整个市场上产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 缺乏一个行业标准 , 消费者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市场认知 。 ”江瀚认为 , 当前临期食品整体销售依然需要足够的行业教育 。 同时也需要进行消费者教育 , 让消费者正确认识临期食品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莹表示 , 对于“临期食品”的法律定义 , 在《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均未予明确 。 对于“临期食品”的经营销售 , 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和监管 。王莹建议 , 应给予“临期食品”在法律层面的定义 , 又可称“法律身份” 。 “临期食品”“临界期”具有了法律的概念、性质和标准后 , 才能落实“临期食品”的监管和维权;完善“临期食品”生产责任主体或者进口责任主体关于食品安全保障的规制 。目前全国各省市对于“临期食品”的地方性管理规定 , 将“临期食品”的“临期”定义分类为两种:其一 , 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 “临期食品” 。如 , “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 , 期满之日前30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 , 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 , 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 , 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 , 期满之日前1天 。 保质期不足2天或者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 , 不设临近保质期 。 ”其二 , 将处于保质期届满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数内的食品界定为“临期食品” 。如 , “本规定所称临近保质期的进口食品 , 是指进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一般已超过保质期限2/3时限的食品 。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作者/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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