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南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发布!( 二 )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 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 , 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 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 ,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 , 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 再按考生填报的顺序确定专业 , 无专业志愿级差 。 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 , 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 , 学校将不予录取 。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 , 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 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 , 我校将于8月9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 , 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前办理录取手续 。 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 , 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 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 , 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 。 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 , 不影响其参加第一批次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 。
六、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 , 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 落实工作纪律与规定 , 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 , 加强第三方监督 。 我校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 , 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 , 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 , 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 ,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 严防权力寻租 , 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
七、其它事项
1. 考生须按时报到并参加考核 ,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
2. 到我校参加考核的考生 , 食宿自理 。
3.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发布的综合评价录取的相关信息 。
八、 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 , 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 。 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评价|中南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发布!】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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