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四川资阳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首犯获刑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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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可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陈远扬
贩卖、运输毒品,并共同故意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容留他人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7月17日,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补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公开宣判,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补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及罚金5000元,集团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16年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阳市首例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全部庭审活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网进行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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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以来,被告人补某、杨某生、代某、李某陈、陈某、李某、郑某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贩卖、运输毒品获取主要经济来源,并共同故意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抢劫、容留他人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安岳县城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补某为首要分子,杨某生、代某、李某陈、陈某为骨干成员,李某、郑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雁江区人民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上述判决。
【 犯罪集团|四川资阳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首犯获刑19年】雁江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由院长汪自友、副院长刘崇飞、刑庭庭长范萍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从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到公开宣判,均严格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在全面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的基础上依法办理。该案于6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是资阳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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