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债市法治化迈出坚实一步,纠纷化解迎规范性文件,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损失计算有据可依( 二 )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洪艳蓉指出 , 《纪要》的出台契合了业内的期盼 , 突出对债券违约及其风险的及时处置 , 强化投资者保护 。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表示 , 《纪要》主要讨论了债券违约后法律纠纷的热点难点 , 出台恰逢其时 。 过往改革中 , 多是从发行人角度入手 , 降低债券发行人门槛 , 简化发行流程 , 鼓励市场化发行 , 市场改革和制度改革不可偏废 , 当市场改革提速的时候 , 制度改革也应该跟上 。
二、明确了债券受托管理人诉讼主体资格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信托法》等法律规定对于诉讼代表资格的限制 ,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实践中始终有所争议 , 甚至出现了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起诉被驳回的情况 , 导致债券持有人不得不单独提起诉讼 , 也因此出现了部分大额债券持有人和发行人私下达成协议损害小额债券持有人利益的现象 。 《纪要》明确认可了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 新修订的《证券法》也明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
洪艳蓉表示 , 《纪要》是让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主导性作用 , 厘清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 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 使之致力于提供适合债券发展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 投资者要打破以往对债券的刻板印象 , 不能再像存款一样买债券 , 需要提高金融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 , 践行买者自负;发行人则要摆脱侥幸的心理 , 虽然在市场化改革之下拥有了更多的发债自主权 , 但按照债券约定承担还本付息义务及证券法上的该承担的责任却不可逃脱 , 应踏踏实实地按时还本付息 , 诚实守信 , 卖者尽责 。
三、允许金融机构以自身信用提供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是债券持有人在司法程序中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因财产保全所需担保而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支出的担保费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也随之成为了债券持有人维权过程中最主要的成本之一 。
《纪要》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以以其自身财产作为信用担保的方式提起出财产保全申请, 降低了这些债券投资主力军的维权成本, 也贯彻了对各大金融机构一视同仁的态度 。
四、集中管辖 节约司法资源
在过往司法实践中, 利用合同履行地作为连接点 , 在原告住所地提起债券兑付纠纷诉讼成为债券维权的主流模式, 但各地法院分别受理相同债券引发的纠纷, 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且各地法院分散审理、分散执行的情况也对债券持有人维护自身权利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因此综合考虑司法资源等因素, 《纪要》规定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集中管辖债券兑付纠纷 。
五、以债券持有人会议为抓手 促进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
长期以来, 因为缺乏配套的司法制度, 债券持有人会议难以发挥其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功能, 不但其决议对于发行人而言缺乏直接的效力, 甚至在部分极端案例中出现了发行人和大额债券持有人沆瀣一气, 侵害小额债券持有人的情况 。
《纪要》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进行了细化规定, 明确了以募集说明书作为判断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效力的依据, 并且特别规定了不能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事项, 保障在特殊情况下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不会因为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机制而受到损害 。
六、明确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的损失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颁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 有效地解决了股票虚假陈述纠纷中损失计算方式的问题 。 《纪要》在参考上述司法解释的基础上, 结合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特点, 就债券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案件中投资者的损失计算规则予以明确, 为债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审理夯实了基础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有星表示 , 此次《纪要》体现了债券市场特色 , 对债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起重大作用 , 对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增加了可行方案 , 对诚信的债券发行人是利好 , 对不良债券发行人是重大抑制 。
七、明确债券承销机构和其他债券服务机构的责任及抗辩体系
《纪要》出台一系列规定, 夯实以债券主承销商责任为核心的中介机构责任制度 , 采纳了合理怀疑标准, 要求债券中介机构对于应当产生合理怀疑的部分有审慎核查的义务, 同时以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债券中介机构履职的准绳, 在确保了司法核查独立性的同时, 也对于监管规定和市场规律予以了充分的尊重 。
对于那些已经勤勉尽责履行了责任但仍然未能发现问题的中介机构来说, 《纪要》也没有一刀切地让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而是赋予了中介机构充分的抗辩权 。
李有星表示 , 《纪要》的规则设置安排很科学 , 既可以督促债券承销机构和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尽到看门人责任 , 核查把好关 , 确保发行人财务、业务等方面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 同时 , 又可以防止连带责任的泛化和滥用 , 预防寒蝉效应和打击面过度 。
明明认为 , 此次《纪要》出台后 , 投行必然会安排更多业务人员进行尽调 , 投行成本会进一步提高 。 结合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提升的举措 , 中大型券商优势会进一步凸显 , 券商集中度提高或将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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