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二 )


此外 , 政策推进方面 , 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 , 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 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 , 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查 。
4.新版政策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认定有哪些调整?
答:新版《操作管理细则》对 “本细则发布之日(不含)前” 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居住的申请人 , 其连续居住年限的认定明确为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 不再以“2017年1月1日(不含)”为界 。 2020年申报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居住在本市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的 , 可不必填报该指标 , 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京社保缴纳情况直接计算分值 。
需要提示申请人注意的是 , 在2020年7月16日(含)后在京居住租赁住所的分值将严格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平台的备案信息进行认定 , 申请人应按照住建部门要求 , 依法依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 未依法及时办理的 , 未来申报积分落户时将会影响该项指标积分 。
5.新版《管理办法》中教育背景指标为何增加“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 , 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的表述?
答:教育背景指标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 , 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 在政策试行期间 , 不少申请人反映 , 完成了相应年限的全日制学习 , 因各种原因只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 既不能获得就业、居住积分 , 也不能获得教育背景积分 , 有失公平 。
北京积分落户是否收费?有何调整?这些问题官方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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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请人高中毕业后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 但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 按照试行政策 , 其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这段时间既没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标积分 , 也没有教育背景指标积分 。 按照新版政策 , 则该申请人在这段时间可以取得10.5分 。
6.新版政策对教育背景指标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年限的扣分规则 , 相比试行政策更加严格了吗?
答:为避免教育背景指标与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指标重复计分 , 无论是试行政策还是新版政策 , 都规定了需要扣除就学期间的社保及居住年限分值 。 试行期间 , 还专门制定发布了补充通知对各种情况进行说明 。 但试行期间暴露出“弯道超车”问题 , 比如有的申请人用8个月时间取得在职本科学历学位 , 教育背景指标可获得:15-3.5/12*8="12".67分 , 同时还可取得40个月的就业积分:3/12*(12*4-8)=10分 , 共可积22.67分 , 相对于其他全日制就读本科4年的申请人(可得15分)获得更多积分 , 有失公平 。
因此 , 在新版政策中 , 进一步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年限的扣分规则 。 即:分别比照赋分规则 , 自毕业日期起 , 往前扣除相应年限内同时获得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积分;期间获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积分不足规定年限的 , 按实际获得年限扣分;未获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积分的则不予扣分 , 全日制学习取得学历的申请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的申请人 , 得分都与同时段只就业人员基本持平 , 略有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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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 在申报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填报教育背景指标 , 今年在申报页面添加了教育背景积分模拟计算器 , 建议分别测算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和教育背景指标得分后 , 再决定如何填报 。
7.此次政策修订对职住区域指标的调整出于哪些考虑?指标调整后该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要求?
答:设置职住区域指标 , 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 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 , 缓解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 。 此次政策修订不再强调转移 , 将试行政策实施前已经且一直在城六区外其他行政区居住工作的人群纳入加分范围 。 同时 , 将该指标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 , 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 。 具体操作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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