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长携情妇疯狂敛财:帮科技公司拿下国家项目

在认识四川省科技厅原副厅长谭开林后 , 原本只是一个研究院工作人员的冯沁走上了“开挂”的人生 。她与谭开林一个在明 , 一个在背后 , 专门挖掘有潜力的科技公司 , 帮它们拿到国家的项目资金 。有意思的是 , 冯沁与谭开林选择的受贿方式不是直接拿钱 , 而是先拿公司股权 , 等待“猎物养肥” , 科技公司拿到国家的项目和资金 , 在业内名声大噪获得新融资后 , 冯沁才开始收网 , 要求兑现股权 , 其中从一家公司就拿走2000万元 。近日 , 冯沁犯受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其中一家名为成都林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与四川两位厅官的受贿案有关 , 多次靠类似手段获取国家的项目资金 。【1】女研究员与副厅长成情人后合伙“赚钱”冯沁生于1967年 , 曾经是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工作人员、博士研究生 。 她的命运在2000年 , 也就是33岁那一年发生改变 。当时 , 作为四川省科技厅副厅长的谭开林来到南充开会 , 与冯沁相识 。 两年后 , 冯沁被借调到四川省科技厅工作后 , 二人的感情开始突飞猛进 , 在冯沁看来 , 这个年长自己15岁的男人 , 不仅会在生活上关心她 , 还会在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帮助和支持她 , 两人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并且长期保持 。有了冯沁这个帮手 , 他们决定利用谭开林手里的权力搞钱 。 从此 , 冯沁走上了“开挂”的人生 。 采访人员检索天眼查发现 , 冯沁曾经在多家科技型公司担任股东和高管 。这背后隐藏着一个秘密 。 成为情人后的谭开林与冯沁达成共识 , 由冯沁在台前出面 , 谭开林在背后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领导的便利 , 帮助一些公司申报省厅和科技部项目并从中获利 。第一步是找到猎物 。 2004年至2006年 , 谭开林分管计划处的工作 , 计划处是四川省科技厅所有科技项目拨款的统筹部门 , 而且负责新产品和统筹型科技项目的受理审核和拨款额度计算 , 因此谭开林对向四川省科技厅申报的项目是否立项有决定作用 。2005年底 , 谭开林通过时任高新处处长的高某了解到 , 成都钟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顺公司”)正在申报太阳能光伏项目后 , 知道机会来了 , 他和冯沁商量介入这个项目的申报 。谭开林带着高某来到钟顺公司考察 , 借此为由将冯沁介绍给了钟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 , 暗示他冯沁能够帮助钟顺公司向科技部成功申报项目 , 而且谭开林也会给予帮助和照顾 。其实谭开林和冯沁根本看不上此时的钟顺公司 , 谭开林直言“当时的钟顺公司不值钱” , 他们没有直接要好处费 , 而是打算先把“猎物”养肥 , 一口气要走了钟顺公司20%的股份 , 想等钟顺公司做大后 , 再向钟顺公司兑现利益回报 。在谭开林的安排下 , 由冯沁和黄某达成一致 , 由钟顺公司“赠予”冯沁20%股份 , 冯沁想办法将该公司太阳能项目运作成科技部部属项目的合作模式 。冯沁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 , 一切还得仰仗她背后的谭开林 。 冯沁制作好相关的申报资料后 , 谭开林在四川省科技厅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保证审核通过 。 待项目上报科技部后 , 谭开林还邀请了时任省科技厅厅长坐镇专家会 , 代表地方政府表态支持该项目 。 最终 , 钟顺公司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在专家会上获得通过 。就这样 , 在冯沁、谭开林二人的帮助下 , 钟顺公司得到了一系列的国家财政补助 , 甚至取得国家科技部“863项目” , 并获得了1400万元的项目资金 。此后 , 钟顺公司开始名气大增 , 很多公司都冲着“863项目”与其谈合作 , 2009年11月左右 , 四川汉龙集团准备给钟顺公司投资3亿元 。时机终于到了 , 冯沁手中的股权也跟着水涨船高 , 她向钟顺公司法人黄某提出 , 要求税后2000万元买断她的股份 。 “谭开林和冯沁是一体的 , 我们做了2000万元的无本生意 , 按她名下的股份比例 , 也不该分这么多 , 如果不是冯沁身后有谭开林等关系 , 我们肯定也不会给她2000万元 。 ”黄某称 , 他们在2010年1月4日将2000万元转给了冯沁 。【2】借口买别墅“借走”500万据统计 , 2005年至2012年期间 , 冯沁与谭开林(另案处理)共谋 , 利用谭开林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副厅长、巡视员的职务便利 , 通过安排、协调四川省科技厅等方式 , 为钟顺公司、成都林海电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四川国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和公司”)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提供帮助 , 由冯沁出面持有上述公司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 待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成功获取国家专项经费并进而实现公司价值增值以后 , 以退股、借款等名义索取巨大经济利益 。 冯沁以此方式收受和索要钟顺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林海公司人民币580万元、国和公司人民币246万元 。上述三家公司里 , 不得不提到林海公司 。 与钟顺公司一样 , 也是为了申报国家科技部的“863项目” 。 当时林海公司的北斗卫星项目已经做出成果 , 但项目申报一直不太顺利 , 有了冯沁代表的这层关系 , 林海公司欣然同意 , 拿出了林海公司20%的股权给冯沁 。 谭、冯二人再次看中了项目申报成功后进入产业化的利益 。经过谭开林的协调 , 林海公司同样成功取得了国家“863项目”立项 , 获得了2600万元的经费 。2008年在申报项目过程中 , 冯沁考虑林海公司高层矛盾突出 , 怕影响到谭开林 , 和谭开林商量退股 。“公司是科技型公司 , 以后需要科技厅和科技部的支持 , 冯沁的社会关系在科技部门很深 , 所以不想让她退股 。 ”林海公司当时的副总经理王某称 , 他提出将冯沁的明股转为暗股 , 冯沁对此不置可否 。此后 , 林海公司获得了国家专项经费共计人民币2779万元 。林海公司收到国家第一笔专项资金后 , 2010年1月10日 , 王某前往北京 , 将事先准备好的80万元送给谭开林 , 谭安排冯沁的妹夫 , 将装有钱款的拉杆箱收到后交给在附近酒店的冯沁 。2010年8月 , 冯沁与谭开林得知林海公司获得中科招商集团1亿元股权投资后 , 冯沁想购买位于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白云路419号龙湖长桥郡的别墅 , 她借着吃饭之际故意提到买别墅差钱 , 王某心领神会 , 陪同冯沁去看了房 , 刷卡付了500万元 。这个方法是谭开林与冯沁两人商量过的 。 给林海公司帮了忙又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钱 , 谭开林深知 , 通过借钱买房的方式林海公司不好拒绝 , “至于是借款还是要钱 , 反正钱拿到手 , 还不还今后再说 。 ”谭开林和冯沁哪里想到 , 林海公司很快出事了 , 2011年3月科技部对林海公司项目专项费用进行审计 , 查实林海公司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财政专项经费 , 将国拨经费在多个账户频繁流动 , 用于归还公司贷款 , 现金管理财务混乱 。 科技部决定收缴林海公司违规使用的专项经费1005.46万元 , 并责令该公司限期退缴 。为了掩盖问题 , 谭开林安排冯沁马上把500万元分几次退了回去 。【3】涉案公司先后以此方法拿到9000万除了与谭开林受贿案有关 , 成都林海公司还卷入了另一个厅级“老虎”芦忠的受贿案中 。 该案案发时 , 芦忠任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副厅级) 。 芦忠案被称作“惊动”A股、美股、港股的腐败大案 , 他受贿1200万 , 帮别人“赚了”近3亿 。2010年 , 芦忠担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兴产业推进处处长(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推进处) , 负责发展资金的评审工作 。 同年下半年 , 林海公司向四川省经信委申报发展资金 , 中间人将四川省经信委原党组副书记伍某光(另案处理)的妻弟介绍给芦忠 , 请芦忠对林海公司给予关照 。当芦忠得知四川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对林海公司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意见是不予支持后 , 即向该处处长尹某打招呼 , 要求尹某对林海公司给予关照 。 尹某指使他人 , 将林海公司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意见改为“支持” 。2011年10月25日 , 四川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确定了2011年拟支持的100家企业项目名单 , 取得环评资格的林海公司未进入该名单 。 芦忠得知该情况后告知了伍某光 , 并在伍某光的授意下 , 利用推进处拟定文件之机将林海公司的申报项目更换到100家企业项目名单中 , 并报送省领导签字确认 。2011年底 , 林海公司的申报项目顺利通过审核 , 获批发展资金6248万元 。 也就是说 , 加上通过谭开林等人拿到的2600万经费 , 林海公司共获得近9000万的国家项目资金 。同样 , 林海公司也没有把这笔发展资金用于申报项目建设 。 财政部门发现问题后 , 从林海公司追回发展资金1500万元 , 但尚有4748万元未能追回 。【4】副厅长情人获罪后拒绝执行 , 财产被查封2018年6月28日 , 退休已经2年的谭开林被查 。 2000年5月至2016年1月 , 谭开林先后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 四川省科技厅巡视员 , 四川省政协科技委副主任;2016年1月退休 。2018年11月 , 四川省科技厅原副厅长、巡视员谭开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早在2018年5月4日 , 时年51岁的冯沁被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留置 , 经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 , 于2018年8月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冯沁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 。 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冯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326万元予以没收;继续向成都林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追缴赃款人民币500万元 。副厅长携情妇疯狂敛财:帮科技公司拿下国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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